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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盘锦校区第三届勤工助学岗招聘大会的通知

日期: 2015年09月24日 10:06   浏览量:

各位同学、校区各用工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现将盘锦校区第三届勤工助学岗位招聘大会的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聘会时间:

    2015年9月28日(周一)晚17:30(用工部门招聘负责人请17:20前到场)

二、招聘会地点:

    大学生活动中心(E02)一楼大厅

三、参加人员:

    拟申请勤工助学岗的本科生、研究生;校区各勤工助学岗用工部门负责人。

四、相关说明:

    (一)关于申请学生 

    1.申请条件:本科生应为2015-2016学年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研究生应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已取得助教岗位的同学不得申请,严禁兼岗现象;

    2.参加招聘大会凭证:本科生凭《盘锦校区勤工助学岗位申请表》(自行下载打印并经成长导师签字)入场参加招聘(附件二),研究生入场时需携带《盘锦校区研究生勤工助学岗位协议书》(附件三,一式三份,简称:协议书),填写好个人信息部分,并征得导师同意签字。

    (二)关于用工部门 

    1.请各用工部门务必派代表参加招聘大会。

    2.用工部门负责对拟录用的学生进行资格初审,一经发现不符合条件者和弄虚作假者,不得聘用。

    3.用工部门请在9月29日17:00前,将部门录用本科生勤工助学岗位申请表(研究生为岗位协议书)交至G01S106,录用名单汇总表(附件四)电子版及发至学生工作部李少阳邮箱:lisy@,汇总后予以公示。

    4.用工单位负责勤工助学岗学生履职情况考核,用工单位在每月3号前上报上一月学生勤工助学岗工资,逾期将无法正常发放。《盘锦校区学生勤工助学岗位工资报表》见附件五。

    5.本次招聘助管工作周期原则上为2015年10月-2016年7月,2016年3月份可进行部分调整。

五、联系方式: 

    如有疑问咨询学生工作部综合办公室郑晰月,咨询电话0427-2631982。

 

学生工作部

二零一五年九月二十四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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