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盘锦校区第三届勤工助学岗招聘大会的通知
日期: 2015年09月24日 10:06 浏览量:
各位同学、校区各用工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现将盘锦校区第三届勤工助学岗位招聘大会的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聘会时间:
2015年9月28日(周一)晚17:30(用工部门招聘负责人请17:20前到场)
二、招聘会地点:
大学生活动中心(E02)一楼大厅
三、参加人员:
拟申请勤工助学岗的本科生、研究生;校区各勤工助学岗用工部门负责人。
四、相关说明:
(一)关于申请学生
1.申请条件:本科生应为2015-2016学年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研究生应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已取得助教岗位的同学不得申请,严禁兼岗现象;
2.参加招聘大会凭证:本科生凭《盘锦校区勤工助学岗位申请表》(自行下载打印并经成长导师签字)入场参加招聘(附件二),研究生入场时需携带《盘锦校区研究生勤工助学岗位协议书》(附件三,一式三份,简称:协议书),填写好个人信息部分,并征得导师同意签字。
(二)关于用工部门
1.请各用工部门务必派代表参加招聘大会。
2.用工部门负责对拟录用的学生进行资格初审,一经发现不符合条件者和弄虚作假者,不得聘用。
3.用工部门请在9月29日17:00前,将部门录用本科生勤工助学岗位申请表(研究生为岗位协议书)交至G01S106,录用名单汇总表(附件四)电子版及发至学生工作部李少阳邮箱:lisy@,汇总后予以公示。
4.用工单位负责勤工助学岗学生履职情况考核,用工单位在每月3号前上报上一月学生勤工助学岗工资,逾期将无法正常发放。《盘锦校区学生勤工助学岗位工资报表》见附件五。
5.本次招聘助管工作周期原则上为2015年10月-2016年7月,2016年3月份可进行部分调整。
五、联系方式:
如有疑问咨询学生工作部综合办公室郑晰月,咨询电话0427-2631982。
学生工作部
二零一五年九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