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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有关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17年05月16日 16:35   浏览量:

根据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工作安排,为提前做好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准备工作,按照国家助学贷款操作规程有关要求,请有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按时完成个人信息维护、续贷声明录入、毕业信息确认、还款协议变更等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个人信息维护

(一)工作对象

所有已申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

(二)工作内容

贷款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对个人信息中填写有误的信息,如学号、学部(院)名称、专业名称等,进行更新和维护。

二、填写续贷声明

(一)工作对象

非2017年毕业,且有意愿继续申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

(二)工作内容

贷款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在“贷款申请”功能中提出续贷申请并填写续贷声明,总结、陈述上一学年的个人学习、生活情况和贷款意愿等信息。

三、毕业信息确认

(一)工作对象

2017年毕业的有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

(二)工作内容

贷款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在“个人信息变更”功能中填写就业信息、更新联系方式后,在“毕业确认申请”功能中提交毕业确认申请,填写就业单位相关信息,并更新联系方式。

四、还款协议变更

(一)工作对象

应在2017年毕业,但已确认延期毕业的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

(二)工作内容

(1)贷款学生主动联系申请贷款的县资助中心,进行还款协议变更,如未进行还款协议变更,则2017年8月份开始进入还款阶段;

(2)贷款学生报送延期毕业原因、计划毕业年份,本科生报送至助学办公室,研究生报送至研工处备案;

(3)不需要进行网上毕业确认操作。

五、截止时间

贷款学生请根据自身情况于2017年5月31日17:00前完成以上相关工作。

六、联系人、联系方式

如有问题请联系:

徐思远

联系方式:0427-2631982

办公地点:G01-N202


学生工作部

2017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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