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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2017-2018学年新社团成立申请通知

日期: 2017年07月13日 14:24   浏览量:

为更好的促进校区社团发展,鼓励更多同学建立自己喜欢的学生社团,现开展新社团注册申请。具体流程如下:

一、社团发起必备条件

1.社团的发起必须建立以服务广大同学为原则,以活跃校园文化生活为宗旨,以促进我校区学生素质的全面提高为最终目的。

2.社团发起人为十名以上我校区学生,具备开展该社团活动所需的基本素质,思想积极进步,未受过校纪校规处分。

3.自愿接受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社团联合会管理。

4.有以下情况不予批准成立:

(1)社团宗旨、性质不符合以上必备条件;

(2)校区内已有性质相同或相似的社团。

二、成立新社团程序

1.小学期及暑期内,发起人准备相关材料,填写《大连理工大学学生社团成立申请表》、《新成立社团介绍》、《新成立学生社团拟定负责人登记表》、《新成立学生社团发起人名单》(见附件1),按照模板格式填写《社团介绍》及《社团章程》(见附件2附件3),申请资料并于9月6日之前提交到社联邮箱dlutpj_sl@126.com;

2.社联收到申请材料后对拟成立社团进行资格审查;

3.经审查通过后社联组织拟成立社团约于9月10日进行公开答辩;

4.综合答辩成绩经批准成立;

5.获批准成立的社团将予以公示。

注:1.社团联合会办公室地址:E02-310。

2.此活动最终解释权归社团联合会所有。

3. 需要咨询请加社联咨询群446246317。


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大学生社团联合会

2017年7月13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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