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大连理工大学第五届 “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
日期: 2018年06月23日 10:33 浏览量:
各书院:
根据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开展第五届“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教助中心[2018]10号)要求,现面向全校学生、教师开展大连理工大学第五届“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宣传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活动口号及主题
活动口号:中国梦·谁的青春不奋斗
活动主题:助学·筑梦·铸人
活动时间:2018年6月至2018年9月
二、活动内容、要求及奖项设置
本次主题宣传活动共设征文比赛、视频大赛、音频大赛、宣传画大赛四个类型,参赛作品内容、格式、命名规则、存储介质等要求以及奖项设置请见《关于开展第五届“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附件1,以下简称《资助中心通知》)具体要求。参赛对象要求如下:
1.征文比赛参赛对象:受过国家资助(含奖励)的在校生、毕业生,以及从事资助工作的教师。
2.视频、音频、宣传画大赛参赛对象:在校教师和学生。
三、活动报名及评选
1. 学生、教师报名
学生、教师根据《资助中心通知》要求进行报名,完成网上报名、集齐微博转发后将活动参赛报名表(活动官网可下载、需本人签字)、文字、视频作品以指定方式提交至盘锦校区学生工作部G01-E206办公室。
2.校区初评
校区组织开展初评工作,并对参赛作品真实性及参赛人资格进行审核。请各书院于2018年9月8日前将评选出的参赛教师和学生的征文电子版、宣传画作品电子版电子版发送至dengj229@;将参赛视频、音频等送至盘锦校区学生工作部G01-E206办公室。
毕业生征文参赛作品和报名表由本人直接发送至qingyunzhi2018@vip.163.com。
3.学校审核
学校将对学部(学院)推荐参赛作品进行筛查,于2018年9月30日前将审核合格的作品推荐至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参赛。
4.全国评选
全国活动组委会对各校报送的优秀作品进行评选,并公示最终获奖名单。
四、相关要求
1.请各书院加强宣传、精心组织、深入挖掘积极引导鼓励学生、教师参赛。
2.各书院教师、学生在全国获奖情况将纳入年终资助工作统计。
3.本次提交的作品,必须保证从未公开发表;严禁抄袭,一经发现,当即取消参评资格,相关责任均由提交者本人承担。
4.本次活动组委会对参赛作品拥有使用权。
盘锦校区学生工作部
2018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