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重要通知 >> 正文

关于开展大连理工大学第五届 “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

日期: 2018年06月23日 10:33   浏览量:

各书院:

根据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开展第五届“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教助中心[2018]10号)要求,现面向全校学生、教师开展大连理工大学第五届“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宣传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活动口号及主题

活动口号:中国梦·谁的青春不奋斗

活动主题:助学·筑梦·铸人

活动时间:2018年6月至2018年9月

二、活动内容、要求及奖项设置

本次主题宣传活动共设征文比赛、视频大赛、音频大赛、宣传画大赛四个类型,参赛作品内容、格式、命名规则、存储介质等要求以及奖项设置请见《关于开展第五届“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附件1,以下简称《资助中心通知》)具体要求。参赛对象要求如下:

1.征文比赛参赛对象:受过国家资助(含奖励)的在校生、毕业生,以及从事资助工作的教师。

2.视频、音频、宣传画大赛参赛对象:在校教师和学生。

三、活动报名及评选

1. 学生、教师报名

学生、教师根据《资助中心通知》要求进行报名,完成网上报名、集齐微博转发后将活动参赛报名表(活动官网可下载、需本人签字)、文字、视频作品以指定方式提交至盘锦校区学生工作部G01-E206办公室。

2.校区初评

校区组织开展初评工作,并对参赛作品真实性及参赛人资格进行审核。请各书院于2018年9月8日前将评选出的参赛教师和学生的征文电子版、宣传画作品电子版电子版发送至dengj229@;将参赛视频、音频等送至盘锦校区学生工作部G01-E206办公室

毕业生征文参赛作品和报名表由本人直接发送至qingyunzhi2018@vip.163.com。

3.学校审核

学校将对学部(学院)推荐参赛作品进行筛查,于2018年9月30日前将审核合格的作品推荐至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参赛。

4.全国评选

全国活动组委会对各校报送的优秀作品进行评选,并公示最终获奖名单。

四、相关要求

1.请各书院加强宣传、精心组织、深入挖掘积极引导鼓励学生、教师参赛。

2.各书院教师、学生在全国获奖情况将纳入年终资助工作统计。

3.本次提交的作品,必须保证从未公开发表;严禁抄袭,一经发现,当即取消参评资格,相关责任均由提交者本人承担。

4.本次活动组委会对参赛作品拥有使用权。

盘锦校区学生工作部

2018年6月14日

附件:

学工动态

通知公告

常用链接Most used lin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