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盘锦校区开展2017-2018学年大连理工大学优良学风班评选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18年09月25日 13:51 浏览量:
各学院: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传承大工红色基因,强化“薪火·责任”意识,加强学校学风建设,营造校园良好的学习氛围,根据大学生手册《大连理工大学优良学风班建设、评选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要求,盘锦校区现决定开展2017-2018学年大连理工大学优良学风班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15级、2016级和2017级的行政班,不包含双学位班级及延修班级。
二、评选要求
优良学风班评选标准及评选办法严格参照《大学生手册》相关内容。
三、名额分配
根据《大学生手册》的规定,2017-2018学年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优良学风班的名额为可参评班级的25%,班级数以学校教务处系统中为准。
学部、学院 |
学院班级总数 |
优良学风班名额 |
石油与化学工程学院 |
42 |
10 |
海洋科学与技术学院 |
14 |
4 |
生命与医药学院 |
17 |
4 |
食品与环境学院 |
18 |
4 |
商学院 |
20 |
5 |
文法学院 |
13 |
3 |
知识产权学院 |
6 |
2 |
莱斯特国际学院 |
6 |
2 |
总数 |
136 |
34 |
四、申报要求
1、各学院要坚持“以评促建”的原则,须严格遵守申报制及“三公开、一公示”原则,组织召开评审会议,引入竞争机制,细化过程管理。请各学院根据班级申报情况确定优良学风班名单,可采取公开打擂等多种形式,为保证评选工作的透明度,请各学院确定推荐班级后在本单位内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方可上报。
各学院上报的优良学风班需要按照推荐顺序进行排序,校区将根据各学院上报的班级顺序,结合后期学校分配名额,组织相应班级参加优良学风标兵班初选的打擂,校区将根据初选打擂结果择优推荐班级至学校参加优良学风标兵班终选打擂,具体请等待后续通知。
同时,建议各学院优良学风班的答辩结果排序作为校先进班集体评选的参考。
2.请各学院指导申报班级认真填写《附件1:2017-2018学年大连理工大学优良学风班申报表》(务必保证原格式、页数不变,一式一份,电子版命名方式:申报表-班级简称-学院简称)、《附件2:2017-2018学年大连理工大学优良学风班建设经验》(一式一份,电子版命名方式:建设经验-班级简称-学院简称)。
3.请各学院认真填写《2017-2018学年大连理工大学优良学风班汇总表》(附件2,一式一份,电子版命名方式:校优良学风班汇总表-部院简称),务必按照推荐顺序排序填写,直接作为后续参评优良学风标兵班、校先进班集体的依据。
4.请各学院于10月12日(周五)16:00前将上述材料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后报送至G01-E206办公室,并将电子版发送至dengj229@。
盘锦校区学生工作部、教学事务部
2017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