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学生宿舍卫生检查细则(2018年10月修订)
日期: 2018年10月11日 09:27 浏览量:
一、检查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
二、人员组成:
校区安全卫生检查工作组
三、工作安排:
1、每周检查一次;
2、分数由大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进行统计、校对和生成,并撰写《盘锦校区学生公寓安全卫生检查工作简报》;
3、纸质版存根一式两份,学生留存一份,自管会封存一份;总成绩学期末在学生工作部网上进行公示,为期两周;
4、文明寝室、文明之家评审以宿舍卫生成绩和成员违纪处分为依据。
四、寝室检查细则:
1、地面不干净或存放垃圾;(扣2分)
2、桌椅不干净、物品摆放乱或挂衣物;(扣2分)
3、床铺等个人物品不整齐、脏或床头挂衣物;(扣2分)
4、阳台堆放杂物或宿舍内有异味;(扣2分)
5、无故未起床;(扣2分)
6、以下情况,视为不及格并按照大学生手册给予处分(扣5分)
(1)使用明火(如:焚烧纸张或杂物,使用酒精炉、蜡烛等);
(2)打扑克、打麻将、赌博、饮酒、吸烟等;
(3)使用或存放违禁电器、私拉乱接电线、窃电等;
(4)饲养宠物 ;
(5)其他可能给宿舍和同学安全带来危害或造成隐患的行为。
五、单元检查细则:
1、地面不干净,有明显灰尘; (扣2分)
2、桌面物品摆放乱或不干净; (扣2分)
3、公共区域物品摆放乱; (扣2分)
4、卫生间不干净(地面,纸篓和便池);(扣2分)
5、单元垃圾未倒。 (扣2分)
六、说明:
1、为安全考虑,要求同学们离开单元(宿舍)时锁好单元(宿舍)门;
2、为保证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要求每个寝室门口留一个不小于15cm*15cm的,高度在1.4m-1.6m之间的观察窗;初期对不达标的宿舍进行提示,对于长期不达标的单元/宿舍扣5分,并约谈单元长/寝室长;
3、在每周卫生检查公示当天起1个工作日,如有质疑,请向大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提交复议申请。
学生工作部
2018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