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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2017-2018学年专项奖学金(第二批)评审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18年10月11日 10:09   浏览量:

各位同学:

大连理工大学2017-2018学年专项奖学金(第二批)评审工作已启动,现将盘锦校区评审工作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类别

本次评选的奖学金分为两类:优秀类专项奖学金(含国家奖学金)、清寒类专项奖学金(含国家励志奖学金)。

二、名额分配

1、各专项奖学金奖励金额、评审名额、评审条件以及各年级名额分配等信息请详见《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2017-2018学年专项奖学金名额分配表》(附件1)。

2、屈伯川奖学金、萤火虫奖学金、曾宪梓奖学金、专项奖学金(第一批)已通过学校公开打擂评选完毕,计入第二批奖励总名额;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已经评审完成,评审结果详见附件3、附件4。

3、专项奖学金名额分配以各年级总人数为基准进行分配,其中清寒类奖学金用于奖励优秀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若出现某年级因学生参评条件不符等原因导致的空缺由其他年级报名同学补齐,保证名额不空缺。

三、评审原则

1、各专项奖学金不可兼得(含屈伯川奖学金、萤火虫奖学金、曾宪梓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单独面向学院设立的专项奖学金等)。

2、获得“校优秀三好学生”和“校三好学生”称号的学生作为评选专项奖学金的首要候选人,优秀类专项奖学金获得者应首先在获得学习优秀奖学金(一等)的学生中产生。

3、清寒类奖学金的参评者须是2017年9月-2018年8月资助系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4、同等条件下,所获荣誉称号高者优先;荣誉称号相同时,以学习优秀奖学金等级高者优先;学习优秀奖学金等级相同时,以其它五项优秀学生奖学金项数多者优先;其它五项优秀学生奖学金项数相同时,以专业排名百分比靠前者优先;专业排名百分比相同时,以加权平均分高者优先。根据排序结果,优先考虑排序在前的学生的志愿。

5、请各位同学仔细阅读各个专项奖学金的评审要求,并确保所申请奖学金的成绩排名和专业、年级、颁奖、回访等评审附加条件(详见附件1),不符合要求或不履行基本义务的将取消评审资格。

四、评审要求

1、各专项奖学金均采取“个人申报制原则”(含线上申报、线下申报),未在规定时间内主动申报的同学视为放弃参评资格。

2、校区坚持“三公开、一公示”的原则,充分发挥“以评促建”的宗旨,创新工作方法,引入适当的竞争机制,根据报名情况采用学生现场打擂(国家奖学金)、材料评审等形式确定人选。

五、评审时间流程及材料上报要求

1、本学年各专项奖学金采取线下上交材料、线下评审,但是申报的同学同时需要进行网上申报,奖学金评审系统为大连理工大学资助综合服务系统(zizhu.),学生账号为学号,账号初始密码为学生身份证后六位,建议学生登录后立即修改密码,并做好记录和保存。

2、原则上奖学金评审系统中各专项奖学金不能兼得,为切实保障每名同学都能够根据自身获奖情况得到合理的专项奖学金,故每名同学可以根据自己获奖情况在资助综合服务系统里申报2项(志愿1、2即可),待评审结果公布后请删除系统内多余项目。

3、同时,为方便盘锦校区统一评审,各专项奖学金的申报学生必须提交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专项奖学金申报表(附件2)(申报奖学金名称和系统内完全一致,可填写3个志愿)。

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专项奖学金申报表(附件2)纸质版上交时间为:10月15日上午8:00-10月15日下午17:00前(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交纸质版材料者视为放弃本学年专项奖学金参评资格),交表地点:学生工作部助学办公室(G01-E206)。

4、所有专项奖学金最终获得者(根据获奖公示判断)均须在大连理工大学资助综合服务系统里申报、审批、导出并打印专项奖学金申报表(系统自动生成)。若另有专用申报表,该项奖学金申报者须在填报通用表的基础上按要求另外填报专用表。所有打印后上交的申报表须附成绩单。请获奖同学及时关注资助系统内各级审批意见,等待辅导员审核、学院审核、学校审核均显示“审核通过”后,请自行打印申报表(正反面打印),并完成本人签字、辅导员签字,随后上交表格至G01-E206办公室。

5、各类专项奖学金网上申报、评审等相关时间要求:

(1)纸质版材料上交时间:10月15日上午8:00-10月15日下午17:00。

(2)纸质版材料评审时间:10月15日晚公布报名学生排序情况;10月16日公布最终获奖结果。

(3)资助网上申报时间:个人申报:10月12日8:00-10月16日23:00;辅导员审核:10月17日;校区、学校审核:10月18日;个人打印上交材料时间:10月19日8:00-11:00。

备注:网上申报操作详见附件5(时间填写情况不必参考),其中申请理由请用第一人称填写,不允许出现“我”,均用“本人”,保证语言简练清晰,无错别字,保证字数数量。获奖信息等需要按照时间顺序依次填写,写明获奖全称。

如有其它疑问,请来办公室咨询,咨询地点:学生工作部综合办公室(G01-E206)。

盘锦校区奖学金评审工作组

二○一八年十月十一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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