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2017-2018学年优良学风标兵候选班级推荐答辩会的通知
日期: 2018年10月30日 14:58 浏览量: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传承大工红色基因,强化“薪火·责任”意识,加强学校学风建设,营造校园良好的学习氛围,根据大学生手册《大连理工大学优良学风班建设、评选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要求,盘锦校区现决定开展2017-2018学年大连理工大学优良学风标兵候选班级推荐答辩会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答辩评审会时间
2018年11月5日(周一)下午13:30
二、答辩评审会地点
A01教学楼S302教室
三、答辩评审参评班级
序号 |
学 院 |
年 级 |
班级简称 |
1 |
石油与化学工程学院 |
2017 |
化工1701 |
2 |
石油与化学工程学院 |
2015 |
化工15侯德榜 |
3 |
海洋科学与技术学院 |
2016 |
海技1602 |
4 |
生命与医药学院 |
2015 |
药学1502 |
5 |
食品与环境学院 |
2015 |
食科1501 |
6 |
商学院 |
2015 |
经济1501 |
7 |
文法学院 |
2016 |
商英1602 |
8 |
知识产权学院 |
2015 |
知产1501 |
9 |
莱斯特国际学院 |
2017 |
过控1702 |
四、答辩会相关说明
1、本次答辩评审会采取班级汇报形式进行,每个班级4分钟PPT汇报,2分钟评委提问,请大家严格把握时间,不得超时。
2、请所有参评班级于11月2日(周五)上午9:40-10:00之间前往G01-E206办公室抽取答辩顺序。
3、请所有参评班级于11月5日(周一)上午8:00-10:00之间到G01-E206办公室拷贝PPT并进行调试,PPT上交后不允许更改和替换,逾期未上交视为自动放弃参评资格。
4、请所有答辩班级于11月5日(周一)13:00准时至会场签到,逾期视为放弃资格,同时可以组织班级同学到现场观摩。
五、其他说明
校区将根据本次答辩结果择优推荐相应班级参加学校2017-2018学年优良学风标兵班的打擂,同时答辩结果排序情况将作为后续推荐参评大连市先进班集体的参考依据。
祝各班级取得好成绩!同时,欢迎校区其他同学到答辩会现场观摩。
盘锦校区学生工作部
二○一八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