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盘锦校区2017-2018学年星级单元评选的通知
日期: 2018年11月20日 15:43 浏览量:
单元是书院文化建设的基本单位,是社区工作的基础。为进一步加强校区书院文化建设,提高单元凝聚力和向心力,营造校区学生良好学习和生活氛围,现学生工作部面向全校区各单元开展2017-2018学年星级单元评选工作。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评选期限
2017—2018学年
二、评选时间
2018年11月20日—2018年12月14日
三、评选要求
星级单元共分为清雅单元、明德单元、书香单元、创学单元、勤体单元、践行单元六个模块。各单元可参照各类别星级单元评审方案(具体评审细则详见附件),在其中某一或某几个方向表现突出者可进行星级单元申报,校区学生工作部将根据各申报单元综合情况进行评选并授予相应类别的“星级单元”称号。
四、评选说明
1.2017—2018学年清雅单元和明德单元为自动产生,各单元无需自主申报,评选方式详见附件,获得名单将在其他类别星级单元评选完毕之后统一进行公示。其他类别星级单元均需各单元自主申报。
2.在单元申报期间,所有加分内容均须有支撑材料进行佐证,具体材料要求可见各类别星级单元评审方案。在分值核算期间,无支撑材料将视为此项加分无效。
3.各单元务必保证所填内容真实、准确,如发现内容造假将取消本次参评资格。
4.在单元自主申报期间,请各单元自主填写、打印《附件1: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2017-2018学年XX单元申报表》(表格限一页),并辅以其他支撑材料,统一左侧装订交到各书院负责成长导师处。
5.请各书院于2018年12月14日16:00前完成各单元申报材料收集以及初审工作,并填写《附件2: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2017-2018学年“XX单元”申报汇总信息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到相应邮箱),加盖书院公章后,将上述所有纸质版材料交至G01-E206办公室。
五、联系方式
如有其他未尽事宜及疑问请咨询:
齐老师 0427-2631986(清雅单元、明德单元)
邓老师 0427-2631987(书香单元、创学单元)
徐老师 0427-2631982(践行单元、勤体单元)
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学生工作部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