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拔优秀寝室长及标兵、优秀单元长及标兵的补充说明
日期: 2019年07月04日 20:39 浏览量:
1、兼岗的学生干部在其他岗位考核为A者,参评优秀单元长或寝室长时,需满足以下条件:单元长或寝室长工作周期满一年及以上,本职岗位考核成绩为B及以上。学年内,单元寝室成员无违纪处分、参评者无挂科、卫生成绩达到原“通知”标准。参评标兵必须满足原“通知”要求。
2、在星级单元建设和书院文化建设中表现突出,效果显著,单元长或寝室长工作突出(工作周期满一年及以上,本职岗位考核成绩为A),学年内以单元寝室名义获得校区及以上荣誉或奖项,单元寝室成员无违纪处分,参评者无挂科。各书院楼委会结合本书院实际情况,可适当放宽卫生成绩,单独推荐1-2名单元长或寝室长参加本书院答辩环节,但不得参评标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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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事务办公室
2019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