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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七届盘锦校区“十佳学子”评选的通知

日期: 2020年09月18日 18:08   浏览量:

 为积极培育、深入挖掘和表彰大学生先进典型,集中展示校区学子的精神风貌,进一步加强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及激励作用,现决定评选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第七届“十佳学子”,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审基础条件

 参评对象为盘锦校区2017级、2018级、2019级在校本科学生,根据《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学生奖励办法》,在2019-2020学年优秀学生荣誉称号评选中符合“校优秀学生标兵”评选条件,经学院审核符合资格后,可作为第七届校区“十佳学子”候选人进行申报。

 二、评审阶段

(一)申报阶段

 申报方式采取自由申报方式进行,即具有申报资格的学生均可作为候选人进行申报,申报资格由学院负责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申报人按照要求按时提交材料。

 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人需填写《附件1: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第七届“十佳学子”申报表》,辅导员须针对申报人情况提供150字左右的鉴定评语;

 2、教务部门出具的2019-2020学年学习成绩单(纸质版,自助打印即可);

 3、1张个人正装免冠红底证件照(电子版),以证件照-姓名命名;

 4、1张个人竖版近期生活照(电子版),生活照照片像素在300万以上,以生活照-姓名命名;

 5、个人事迹材料(电子版)。以第三人称撰写,要突出个人特色,事迹须集中在2019-2020学年,写明标题,段落清晰,行文简明扼要,避免空话套话,3000字左右。

 材料上交时间、地点:2020年9月21日(周一)9:00-11:30之间,纸质版材料(附件1、成绩单)报送至盘锦校区学生事务办公室(G01-E204),所有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xsy@。上述所有申报材料提交不全或逾期均视为自愿放弃评选。

 (二)现场答辩阶段

 经筛选符合申报资格的学生将进行现场答辩,学生事务办公室将邀请校区教师及学生代表作为评委参与现场答辩打分。

 现场答辩要求:申报学生需准备自我陈述3分钟(PPT汇报形式),现场评委提问2分钟。

 答辩时间安排:9月22日晚上18:00(暂定)

 答辩地点安排:另行通知

 备注:请所有报名参与答辩的候选人,于9月22日(周二)上午9:30-10:00之间前往G01-E204抽取答辩顺序,并于9月22日13:30前发送答辩PPT至邮箱xsy@,逾期未进行抽签或未发送PPT均视为自愿放弃答辩及评选资格。

 三、其他说明

 1、盘锦校区将根据学校分配的推荐名额,从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第七届“十佳学子”中择优推荐学生参加学校“本科生优秀学生标兵评选”、“超高额奖学金评审”等,将不再组织其他形式的选拔。

 2、获得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第七届“十佳学子”的学生,在符合学校奖学金兼得原则的基础上,自动获得“2019-2020学年国家奖学金”,不用重复参与各学院国家奖学金答辩。

 其他未尽事宜请咨询联系:0427-2631982。


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学生事务办公室

2020年9月18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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