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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招聘盘锦校区2022年“青年人才成长计划”兼职辅导员的通知

日期: 2022年04月25日 16:03   浏览量: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落实《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第43号令)的工作要求,配齐建强学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加强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为有意愿从事辅导员工作的研究生搭建综合多元、富有实效的青年成长平台,结合学生工作处工作安排和校区的实际情况,现决定面向校区符合条件的学生招聘“青年人才成长计划”兼职辅导员,具体内容及要求如下:

一、应聘基本条件

1.中共党员、预备党员或入党积极分子;

2.面向2022届应届本科毕业生且已获我校研究生入学资格的学生(含本科就读于其他院校,研究生就读我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目前在读的研一学生;

3.热爱学生工作并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文字能力,担任过班长以上的主要学生干部;

4.能够做到学业与工作兼顾,学业成绩优良,有担当奉献精神;

5.原则上应保证在读研期间从事思政相关工作2年以上(含2年)。

二、工作内容

“青年人才成长计划”成员主要兼职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日常管理和文化建设工作,与专职辅导员协同工作。也可根据工作需要,从事校区学生事务办公室、团工委和学院的学生党建、网络教育、社区管理、资助管理、文化建设、社会实践指导等专项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三、考核与待遇

1.“青年人才成长计划”成员由校区发放专项津贴,额度为每月1500元;

2.盘锦校区学生事务办公室按照《大连理工大学学生工作干部工作考核实施办法》对入选成员的工作按学年进行综合考核,对于工作考核不合格的成员,将对其进行谈话提醒、警示,直至取消成员资格;

3.对培养期内考核合格的成员,学校将予以经历认定;对业绩突出者,学校将予以表彰,并优先推荐其从事党政机关或高等教育相关的工作。

四、报名方式

1.学生自主填写《应聘表》(附件1),前期需征求对应辅导员、研究生导师、所在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同意,以学院为单位将《应聘表》、《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和电子版上交。

2.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统一审核报名材料并填写《汇总表》。请以各学院为单位于5月5日(周四)16:00前将《应聘表》、《汇总表》纸质版提交至G01—E204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jylfighting@dlut.edu.cn。

五、招聘流程

符合上述条件的学生,在征得导师同意后,可自愿向拟攻读研究生所在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提出申请。各学院学办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考评并审核后,提出推荐人选。校区将对各学院推荐人选进行综合评定,评审方式另行通知。

盘锦校区学生事务办公室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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