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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2015-2016学年优秀专业班主任的通知

日期: 2016年10月27日 09:33   浏览量:

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建设,传承红色基因,调动专业班主任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充分发挥优秀榜样的引领示范作用,进一步提升我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根据《大连理工大学本科学生班主任工作条例》,结合学校开展优秀班主任评选工作的通知,盘锦校区决定启动评选大连理工大学2015-2016学年优秀专业班主任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内容

大连理工大学2015-2016学年优秀专业班主任。

二、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和研究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较强的政治鉴别力;

2、师德高尚,热爱学生班主任工作,关心和爱护学生,品行端正,为人师表,甘于奉献;

3、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文化素养,熟悉教育规律,在育人和维护学校稳定方面成绩突出。

三、名额分配

根据规定,2015-2016学年大连理工大学优秀专业班主任的名额共24个,具体分配如下:

学部、学院

班主任总人数

(2015-2016学年)

优秀班主任名额

石油与化学工程学院

43

9

食品与环境学院

13

3

文法学院

18

4

商学院

16

3

海洋科学与技术学院

15

3

生命与医药学院

11

2

四、评选要求

请各学院严格按照分配名额确定名单,采取学生推荐、学院推荐、本人自荐等方式产生优秀专业班主任候选人,成立评审小组,公开评选优秀专业班主任,确保评审过程公平、公正、公开,无异议。

五、上报要求

1、优秀专业班主任候选人须填写《大连理工大学2015-2016学年优秀专业班主任申报表》(附件1,一式一份,电子版命名方式:优秀专业班主任-教师姓名-部院简称)。

2、各学院办公室须填写《大连理工大学2015-2016学年优秀专业班主任申报汇总表》(附件2,一式一份,电子版命名方式:优秀专业班主任统计表-部院简称)。

3、各学院请于10月31日16:00前准时将上述材料纸质版加盖公章后报送至G01-N202办公室,电子版报送至pjxgb@。



盘锦校区学生工作部、教学事务部

2016年10月26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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