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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盘锦校区2020年研究生专项奖学金评审的通知

日期: 2020年12月02日 11:16   浏览量:

现启动2020年研究生“CASC奖学金”和“中船奖学金”的专项奖学金评审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CASC奖学金

(一)名额分配:1人(二等奖学金,5000元/人);

(二)申请条件:

1、评选对象:非文科专业的毕业年级学生(2018级);

2、热爱祖国、品学兼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立志为祖国现代化建设服务。

3、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勤奋刻苦,知识扎实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20%以内,并取得国家规定的各类证书;

(2)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精神,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表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或参加科研课题工作,并取得应用研究成果或发明专利;

(3)实践能力较强,在校期间积极参加各类科技活动或竞赛,并取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或竞赛名次。

二、中船奖学金

(一)名额分配:1人(10000元/人)

(二)申请条件:

1、评选对象:工程力学、流体机械及工程专业毕业年级学生(2018级);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学习成绩优异,必修课成绩均及格以上;

6、全面发展,综合能力突出,积极参加各类社会工作、文化活动、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并取得良好工作业绩或成绩者优先考虑。

三、特殊说明

1、各专项奖学金均采取学生个人申报的原则,未主动申报的同学视为主动放弃参评资格;

2、各专项奖学金之间不可兼得(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及单独面向学院设立的专项奖学金);

3、所有研究生在同一阶段学习期间最多只能获得一次研究生专项奖学金,已获得过任何一项专项奖学金的同学不得再次参评。

4、排序原则:

考核成绩核算参照国家奖学金评选规则,对所有申请人除答辩评审成绩之外的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按照不低于名额120%的比例确定答辩名单;若量化积分相同,参考科研积分更高者进行排序;

总成绩=(学习成绩*0.0+科研积分*0.9+行为积分*0.1)*0.8+答辩评审*0.2

四、申报要求

1、申报CASC奖学金的同学需提交CASC奖学金申报表(附件1)、成绩单(自助打印机打印版即可)和证明材料。申报中船奖学金的同学需提交大连理工大学专项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成绩单(自助打印机打印版即可)和证明材料。申请表和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其中证明材料双面打印不超过两页。纸质版交至G01二楼办事大厅2号窗口,电子版发送至邮箱:dgpjyjs@163.com,截止时间为:1231600。逾期未收到申请表(含电子版)将视为放弃申请资格。

2、具体答辩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

3、如有不明事宜请咨询金老师,咨询电话0427-2631985。


研究生综合奖励评审委员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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