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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盘锦校区2022年研究生综合奖励评定的通知

日期: 2022年09月20日 18:29   浏览量:

根据《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综合奖励办法(试行)》(大工研发〔2020〕6号)(适用于2020年秋季及以前入学的研究生)和《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综合奖励办法(试行)》(2021年修订版,适用于2021年秋季及以后入学的研究生),现启动2022年研究生综合奖励的评定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奖励类型

1、校优秀研究生、校优秀学生干部

2、研究生单项奖

3、先进研究生班集体

4、优秀研究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研究生先进班集体标兵

各项奖励评选的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校规校纪,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3、矢志科研攻关,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4、所在寝室卫生秩序良好,达到“文明寝室”标准;

5、民主评议良好等级及以上(仅适用于2021年秋季及以后入学的研究生)。

二、工作组织

盘锦校区研究生综合奖励评审委员会组成如下:

主任:丁占英

成员:张嘉宁、元文学、柳丽芬、张凤祥、李彤、詹卫伸、张金涛、周漫红、付成龙、范秋雨

秘书:各学院(部)研究生教学秘书

三、评审办法

(一)优秀研究生:

根据《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综合奖励办法(试行)》名额已划分至学院(分院),由学院(分院)完成评审,请各位同学关注学院通知。

(二)优秀学生干部:

根据《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综合奖励办法(试行)》(2021年修订版),该奖项适用于2020年秋季及以前入学的研究生,2021年秋季及以后入学的研究生不参与评选。

1、校区名额:3名

2、申请条件(需同时满足)

①申请人为盘锦校区三年级全日制在读硕士生;

②应是担任学校或校区研究生会、学生社团、党团支部、班委干部的研究生;

③具有坚定的政治信念,在各级社会工作中工作扎实、业绩突出,在同学中享有较高威信;

④所在寝室卫生秩序良好。

3、评审办法

(1)考核成绩计算办法如下:

总成绩=(学习成绩*0.5+科研积分*0+行为积分*0.5)*0.8+评审委员会评审*0.2

(2)将申请人除答辩评审成绩之外的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按照不低于名额120%的比例确定答辩名单并公示;

(三)研究生单项奖

(1)2020年秋季及以前入学的研究生

1、推荐名额:2个

2、申请条件

①各类单项奖励评选范围与优秀学生干部评选范围相同。

科技创新奖要求申请者在科技创新方面表现突出;在各级各类科技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为学校赢得荣誉;

文体活动奖要求申请者在校园文化建设中参与踊跃并表现突出,在各级学生文体竞赛中获得优异成绩,为学校赢得荣誉等;

④社会实践奖要求申请者积极参与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担任一定的社会职务,在各类社会实践及志愿服务活动中有突出表现,获得相关荣誉或取得积极影响。

⑤所在寝室卫生秩序良好。

(2)2021年秋季及以后入学的研究生

1、推荐名额:3个。

2、申请条件

(1)单项奖(德育专项)。申请者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和品行修养,民主评议“优秀”;或所在寝室获评“文明寝室标兵”荣誉称号,或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孝老爱亲等方面获得市级以上道德模范表彰,具有较强的社会影响效果,或积极服务广大学生,在学生群体中具有较好群众基础和较高的威望等;

(2)单项奖(智育专项)。申请者在科技创新方面表现突出,特别是在“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系列科技学术竞赛等国家级重要科创赛事中取得优异成绩;

(3)单项奖(体育专项)。申请者在学校体育活动中参与踊跃并表现突出,代表学校在各级各类学生体育竞赛中获得优异成绩;

(4)单项奖(美育专项)。申请者在学校美育文化建设中参与踊跃并表现突出,代表学校参加各级各类文艺演出、文艺竞赛,并取得优异成绩;

(5)单项奖(劳育专项)。申请人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或担任一定的学生工作职务,服务广大同学,获得相关荣誉或取得积极影响。

(四)先进研究生班集体

1、推荐名额:1个。

2、申请条件

1.组织机构健全,工作有力。按时过党团组织生活,召开班委会;班干部分工明确,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努力开展各项工作,是班级的核心和骨干力量;

2.班级活动丰富,凝聚力强,思想积极向上,态度端正,积极向党组织靠拢;积极参加学校、学部(学院)组织的集体活动,争取集体荣誉;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包括校、院、班级组织的挂职锻炼、社会考察、调查、参观、科研服务、社会公益活动等),经常开展集体活动、公益劳动和体育活动,取得较好成绩或奖励;

3.学风优良,成果显著。班级同学学习勤奋,学风严谨,尊敬师长,全体同学课程考试成绩优良率较高,高年级的班级同学有较丰富的学术成果;

4.班级同学自觉遵守校纪校规,无违法违纪现象;

5.班级所在寝室卫生秩序良好,班级成员所在寝室均达到“文明寝室”标准。

(五)标兵

1、优秀研究生标兵(校区推荐名额1个)

各学院推荐1-2名已获得优秀研究生称号的研究生参加校区的答辩,由答辩的方式确定1名校区的推荐名额。

2、优秀学生干部标兵(校区推荐名额1个)

优秀学生干部评审总成绩排序第一者获得该推荐名额。

3、研究生先进班集体标兵

获得研究生先进班集体的班级可获得该推荐名额。

四、申报说明

1、学习成绩为满足申请者所在专业培养方案要求的所有课程成绩按学分计算加权平均分数。

2、科研积分为科研成果(含发表论文、专利等)的量化积分总和。

3、行为积分为社会工作、文体活动及志愿服务等的量化积分总和(量化细则参考附件)。

4、校优秀研究生和校优秀学生干部可以兼评,各类单项奖与校优秀研究生和校优秀学生干部不能兼评。

5、所有参评业绩的起止时间为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为止。

五、日程安排

1、9月20日——9月22日,自主申报阶段。

2、9月23日,材料审核阶段。

3、9月25日,答辩评审阶段,线上答辩。

4、9月26日-9月28日,校区公示阶段。

5、9月29日,结果上报研工处。

六、申请方式

请参评同学下载相应附件,须认真阅读填表说明,准确填写相关信息,鉴于当前校园管理规定,所有材料先提交电子版,纸质版后续通知补交。

申请优秀学生干部提交纸质申请表2份(第一页单面打印,附表双面打印),并附成绩单1份(单面打印)以及获奖的佐证材料1份(其他佐证材料不超过两页、可正反面打印);电子版文件命名为:优秀学生干部+姓名+学号

申请研究生单项奖同学需提供推荐表电子版及纸质版申报表2份(第一页单面打印,附表双面打印),成绩单1份(单面打印),如有其他佐证材料电子版汇总为一个PDF

电子版文件命名为:单项名称+姓名+学号;(注意区分年级)

申报优秀班集体的班级需提交纸质申请表2份(第一页单面打印,附表双面打印)以及班级事迹材料1份(3000字以内)。

申请以上奖项的同学请将电子版于9月22日17:00前发送至qyfan@dlut.edu.cn。

注意事项:材料提交前请仔细核查,确保信息准确无误,提交之后不能更改。材料提交(电子版)若超出截止时间,将不予受理。

七、异议处理

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在公示阶段向校区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评审委员会将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如学生对校区评审委员会做出的答复仍存在异议,可向学校研究生综合奖励领导小组提请仲裁。

八、附则

1、对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交不实材料者,一经查证属实,取消其各类奖励评奖资格,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2、其他未尽事宜参照学校《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综合奖励办法(试行)》(大工研发〔20206号)(适用2020年秋季及以前入学的研究生)和《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综合奖励办法(试行)》(2021年修订版,适用于2021年秋季及以后入学的研究生)执行。

3、本方案由盘锦校区研究生综合奖励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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