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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第十届“十佳学子”评选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23年09月04日 10:23   浏览量:

为积极培育、深入挖掘、选树表彰优秀大学生典型,发挥榜样引领示范及激励作用,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现将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第十届“十佳学子”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校区2020级、2021级、2022级本科学生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秀,2022-2023学年两次班级全员民主评议均排序前40%;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受到法纪处理;

4.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积极进取,追求卓越,无任何学术不端行为;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健康,2022-2023学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良好及以上。因身体原因无法参加测试,须经体育与健康学院认定并公示无异议,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后,方可参与评选;

6.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能够在同学间树立榜样,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正向引领作用。励志感恩,热心公益,在公益志愿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

7.根据《大连理工大学学生奖励办法》,在2022-2023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中,申报人需获得学习优秀奖学金(一等)以及精神文明奖学金,并同时获得其他两项以上(含两项)优秀学生奖学金,经学院进行资格确认后方可申报。

三、申报材料

申报人需提供以下5项材料:

1.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第十届“十佳学子”申报表;

2.加盖教务部门公章的个人成绩单;

3.个人正装免冠红底证件照;

4.个人竖版近期生活照,照片在300万像素以上;

5.个人事迹材料,以第三人称撰写,突出个人特色,事迹须集中在2022-2023学年,3000字左右。

注:以上材料电子版(申报材料1需签字盖章后扫描,申报材料2需扫描)分别按“姓名-申报表、姓名-成绩单、姓名-证件照、姓名-生活照、姓名-个人事迹材料”命名并放置同一文件夹内,文件夹命名为“学院简称-姓名”。电子版申报材料于9月13日16:00前发送至邮箱pjxgb@dlut.edu.cn,纸质版申报材料1、2于9月13日16:00前提交至G01-E204。电子版及纸质版申报材料提交不全或逾期提交均视为自愿放弃评选。

请候选人扫描下方二维码加入微信群聊,申报材料提交后需准备答辩用PPT,PPT版本、格式及提交时间等信息另行通知。

四、评选安排

1.初评:校区面向各学院对所有申报人进行资格确认,确认信息无误后晋级终评。

2.终评:校区通过公开打擂形式开展终评,终评形式为4分钟自述和2分钟评委提问。

3.根据终评结果排名1-10名为盘锦校区第十届“十佳学子”获得者。

五、奖励办法

1.校区将根据学校分配的推荐名额,从第十届“十佳学子”中择优推荐学生参加学校本科生优秀学生标兵评选、超高额奖学金评审等,不再另行组织其他形式的选拔。

2.获得校区第十届“十佳学子”的学生,在符合学校奖学金兼得原则的基础上,可直接获得“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不用重复参与各学院国家奖学金答辩。

3.获得“十佳学子”称号的学生将额外获得校区“十佳学子奖励”1000元。


学生事务办公室

2023年9月4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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