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简介
盘锦校区学生发展与事务工作部负责盘锦校区的本科生教育管理、就业指导和校友等工作,业务归属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校团委、学生服务中心(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和校友工作处共同领导。学生发展与事务工作部辖校区团工委、大学生发展咨询与研究中心,设有综合管理室、教育发展室。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一、落实党的二十大对思想政治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全面贯彻全国高校思想政治会议精神,在盘锦校区党工委及上级组织领导下构建盘锦校区思想政治教育的体制机制,建立健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期制定盘锦校区年度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计划,定期总结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成果。
二、负责指导驻盘锦校区各学院(分院)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对学院学生工作进行监督和考评;
三、负责校区本科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的建设工作。包括辅导员队伍的选聘、培养、考核、评优、职称评定,并组织辅导员参与职业规划、思想品德等德育课程的教学工作。
四、负责校区本科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包括课程教学和科学研究、心理咨询、心理排查、危机干预、团体咨询与辅导等;
五、负责校区本科生奖励及资助工作。包括奖学金和助学金的评审和发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资助及精神激励、临时困难补助的审批和发放、勤工助学工作的组织与实施、大学生医疗保险理赔等;
六、负责校区本科生日常管理工作。包括日常行为管理、安全规范、文明养成、社区文化建设等工作;
七、负责校区国防教育、大学生军训、大学生征兵等工作;
八、负责组织开展校区校园文化活动,指导学生社团、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组织实施学生第二课堂,营造良好校园文化氛围;
九、统筹盘锦校区就业、校友、捐赠工作等;
十、完成校区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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