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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级盘锦校区学生第二课堂方案

日期: 2014年11月25日 11:23   浏览量:

课程编号

课程名称

课程属性

学分

学时

课程内容

考核标准

1307060040

义务劳动

必修

2

48

——

参加各类志愿者活动、志愿服务、义工活动、劳动,按参加时间长短记学时,每参加活动45分钟,记1学时,不到45分钟按1学时计算。

1307060050

名家讲坛

必修

1

16

——

1学分,听16场名家讲座可获得,按次记学时,建议每学年听4次讲座;

1307060060

学生论坛

必修

1

4+16

——

1学分,做4场报告、听16场讲座方可获得,按参加次数记学时,建议每学年做1次报告,听4次学生讲座;

107060070

实践活动

必修

2

48

学生社团活动

学生社团以及艺术团活动、培训等按次申报,申报通过后记1学时;

社会实践活动

参加大工学子母校行、企业行、社会调查、游学、兼职等社会实践活动,以最终实践报告成绩为准,合格记6学时,参加不同类别可兼得,不合格者可以申请答辩,答辩通过记6学时,答辩不合格不计学时;

文体活动

参加各类文体活动,按次申报,每参加一次活动,记1学时(参加校区迎新晚会、毕业生晚会、运动会等大型文体活动,主持人及演员记2学时);

活动

参加各类活动,按次申报,根据比赛或活动规模记相应的学时;

其他活动

参加不属于以上类别的其他各类活动(如演讲、辩论、寝室设计等),按次申报,每参加一次活动,记1学时;

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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