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学生卫生成绩复议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21年04月16日 14:45 浏览量:
为提升校区同学们的卫生意识,营造干净整洁的住宿环境,完善校区卫生检查制度,现就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学生卫生成绩复议工作进行如下调整:原通过“大工盘锦校区自管会”公众号申请复议的方式确认停用,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请同学们通过如下方案开展卫生成绩复议工作。
一、复议申请流程
1、申请时间:检查当周的下一周二上午8:00前完成本周卫生成绩复议申请。
2、申请方式:
(1)打开钉钉软件,选择“大工盘锦校区学生系统”组织;
(2)点击“OA审批”应用,在学生社区相关申请下,选择“卫生成绩复议申请”应用;
(3)按照要求填写申请表,务必真实提交整改后的卫生区域照片,填写完成确认无误后提交即可;
(4)提交后请密切关注审批结果。
二、复议审批流程
审批流程说明(具体详见下图):
1、针对个人卫生成绩的复议申请,会先交由辅导员老师进行审批,经辅导员通过后再交由校区自管会审批,若辅导员审批未通过则会直接驳回复议申请;
2、针对公共区域卫生成绩的复议,会直接交由校区自管会审批;
3、申请人提交的相关材料无误且填写正确的复议申请将予以通过,存在错误的申请会被驳回并反馈原因;
4、待下一周查寝完成后,校区自管会将对“上周申请复议总分”与“下周实际总分”进行比对:若下周实际分数更高,则将其作为上周的分数;若下周成绩与上周申请复议分数持平或更低,则上周成绩不予修改,并驳回复议申请;
注:为方便同学们理解,下面举例说明:如上周查寝分数为6分,申请复议成8分,若下周实际查寝分数为10分,则上周成绩改为10分,若下周实际查寝分数为7分,则驳回复议申请,上周查寝分数仍为6分。
三、注意事项
1、申请表请按照要求格式进行填写,请勿乱填或多次重复提交申请;
2、若申请表填写有误,请选择撤回申请并在校正无误后重新提交;
3、请各位同学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填写申请表,校区自管会将对申请表内容进行抽查,若发现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将取消其相关奖学金评比资格,并扣除劳动教育课程相应分数,情节严重者进行处理处分;
4、已被拒绝的复议申请请勿再次或多次重复提交;
5、审批结果可自行下载作为卫生成绩复议的凭证;
6、如有任何疑问请通过单元长在钉钉“社区单元长群”联系校区自管会。
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学生事务办公室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