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导师创新基金评选以及助研经费转账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22年09月28日 15:12 浏览量:
各学院(分院):
现开展2022年导师创新基金评选以及研究生助研经费的转账工作,请各学院(分院)组织评选导师创新基金和指导相关导师填写转账单,按时完成转账工作。
一、导师创新基金评选工作
根据《盘锦校区导师助研奖学金管理办法和盘锦校区研究生创新基金导师基金管理办法》,导师须为每位3年制硕士生一次性提供3000元的校区统筹的助研费,在新生入学初一次性划转入校区研究生创新基金账户。
校区继续设立导师创新基金,为人文类、基础类等学科的研究生导师负担部分助研费,资助名额详见附表:
学科类别 |
一级学科 |
资助名额上限 |
人文各学科(教育学、法学、哲学、文学、历史学、艺术学) |
体育学 |
导师总人数的100% |
法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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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理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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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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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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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语言文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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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言文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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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传播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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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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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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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类学科(按照该学科导师总人数的一定比例确定资助名额,由学院自定办法等额评审上报) |
数学 |
导师总人数的80% |
物理学 |
导师总人数的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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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 |
导师总人数的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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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学 |
导师总人数的50% |
各学院(分院)组织符合条件的导师进行申报和评选,学院(分院)初审通过后请于10月14日之前将申报导师的纸质版申请表和加盖公章的汇总表报送至学生事务办公室(G01二楼办事大厅2号窗口),电子版汇总表发送至qyfan@dlut.edu.cn。
二、 导师助研费转账工作
1、填写转账单的导师范围:已在盘锦校区招收2022级硕士研究生的导师(提交导师创新基金申请并获得资助的导师可免除1名研究生的助研费)。
2、导师填写的助研经费转账单为我校经费报销单,“经手人”栏目需填写导师姓名,“验收人”栏目填写研究生教学秘书姓名,“负责人”栏目由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有效印章,“报销内容摘要”填写:2022级研究生助研费,然后填写导师资助的研究生姓名、学号、资助金额。
3、2022年研究生导师创新基金资助经费将直接抵扣导师助研费,获得资助的导师如招收多名硕士研究生,只需为资助名额以外的研究生提交助研费转帐单。
4、导师提供转账的账户为经过财务处额度审核后的横向课题账户。若为纵向课题帐户,在项目协议书(或项目任务书)的经费预算中须有“劳务费”支出项目的预算,并且额度能够支付转账费用;
5、根据《大连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实施细则》的文件精神,助研费是导师在培养研究生过程中应该由导师负担的相关费用,该费用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嫁”给招收的研究生。
各学院(分院)研究生教学秘书请于10月19日前收齐转账单,送交学生事务管理办公室(G01二楼办事大厅2号窗口)。
如有不明事宜请咨询学生事务办公室范秋雨(咨询电话2631985)。
学生事务办公室
2022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