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强书院单元长及寝室长考核办法(试行)
日期: 2025-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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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学生干部队伍建设,优化学生社区治理结构,全面、客观地评价单元长与寝室长的工作实绩,激发学生骨干队伍的内生动力与发挥模范作用,营造文明和谐、积极向上的宿舍环境,自强书院现制定并实施单元长及寝室长考核工作。具体办法如下:
一、考核对象
自强书院正式聘任的学生干部(含单元长及寝室长),且工作时间不少于半学年(不满一年者按半年计)。
二、考核负责人
考核由自强书院制定具体的考核实施方案,由书院楼长及各学院辅导员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三、考核时间
9月——次年7月
四、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政治思想表现、工作态度和敬业精神、工作能力与履职情况、工作完成质量、工作创新能力。考核结果分为A、B、C、D四个等级。
单元长工作职责:负责维护单元就寝秩序,掌握同学归寝情况,并及时上报异常;组织单元社区劳动卫生清扫,定期开展单元内安全隐患排查;主动关注单元内各寝室动态,及时调节寝室间矛盾,组织召开单元会议共同商议单元事务;牵头制定《单元公约》,引导同学共同遵守;及时传达书院、学院各项通知与要求,反馈同学意见与建议,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寝室长工作职责:负责维护寝室就寝秩序,掌握同学归寝情况,并及时上报单元长;牵头制定《寝室值日表》,组织并督促寝室成员完成每日内务整理与轮值清扫;负责监督寝室安全,杜绝使用违禁电器,定期排查并上报安全隐患;主动关心寝室成员,及时调解内部矛盾,营造团结友爱的寝室氛围;及时传达书院、学院各项通知与要求,反馈寝室成员意见与建议。
五、考核办法及评级要求
(一)单元长考核
1.单元长考核分数构成
单元长考核采用百分制,具体构成如下:辅导员评价占30%,单元内寝室长评价占比10%,楼长评价占比10%,单元卫生成绩占比50%。
最终分数=辅导员评价分数+寝室长评价分数+楼长评价分数+学年单元卫生成绩
辅导员评价分数:由辅导员依据单元长的日常履职表现进行客观评定,满分30分。
寝室长评价分数:由单元内寝室长对单元长进行A、B、C、D四个等级评级,重点考察上传下达效率、日常清扫组织及劳动课组织成效等方面。A计5分,B计4分,C计2分,D计0分,最终取平均分*2计入总分,满分10分。原则上,如无表现极差或工作严重失职者,可不评定D等级。
楼长评价分数:由相应楼长根据单元长在劳动课出勤、组织成效及上传下达的执行效率等方面的表现进行评价,满分10分。原则上,如无表现极差或工作严重失职者,评分不低于7分。
单元卫生成绩:取寝室、个人及单元的学年综合成绩的平均值,平均值*5计入总分。
2.单元长考核等级划分
考核成绩分为四档,书院对所有单元长的最终分数排序,以年级为单位进行等级划分。A档(0% - 20%),B档(0% - 60%),C档(0% - 20%),D档(0% - 10%),括号内为该档评选的人数比例,如无表现极差、工作极不负责的学生干部,不评D档。
3.单元长考核的卓越表现项和“一票否决”项
(1)单元长考核卓越表现项
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单元长当期考核等级可直接评定为A档,且不参与常规排序。
学风建设成效突出:积极组织单元内学业帮扶、学习小组或“朋辈讲堂”等活动,推动形成优良学风,所在单元整体学习成绩优异,且实现全体成员零挂科。
集体荣誉表现卓越:带领单元全体成员在学业、科研、竞赛或社会实践等领域取得突出成绩,单元全体成员均获得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奖学金或单元作为整体获得校级以上荣誉称号。
(2)单元长考核“一票否决”项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单元长当期考核等级直接认定为C档不合格,且不参与常规排序。
安全管理失职:未能有效履行安全监督职责,对单元内存在的违规使用或存放违禁电器、私拉乱接电线等违反住宿管理规定的行为,未做到及时发现、劝阻或上报,导致存在安全隐患。
信息报送渎职:在职责范围内,知悉单元同学出现严重心理危机、重大安全隐患或突发紧急事件时,存在故意隐瞒、虚假报告或拖延报送等行为,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
寝室长考核
1.寝室长考核分数构成
寝室长考核同样采用百分制,具体构成如下:辅导员评价占10%,单元长评价占20%,寝室成员评价占10%,寝室卫生成绩占60%。
最终分数=辅导员评价分数+单元长评价分数+寝室成员评价分数+学年寝室卫生成绩
辅导员评价分数:由辅导员依据寝室长的日常履职表现进行客观评定,满分10分。
单元长评价分数:由单元长对寝室长进行A、B、C、D四个等级评价,A计5分,B计4分,C计2分,D计0分,最终取平均分*4计入总分,满分20分。如无表现极差或工作严重失职者,可不评定D等级。
寝室成员评价分数:由寝室成员对寝室长进行A、B、C、D四个等级评价,A计5分,B计4分,C计2分,D计0分,最终取平均分*4计入总分,满分10分。如无表现极差或工作严重失职者,可不评定D等级。
寝室卫生成绩:取寝室和个人的学年综合成绩的平均值,平均值*6计入总分。
2.寝室长考核等级划分
考核成绩分为四档,书院对所有寝室长的最终分数排序,以年级为单位进行等级划分。A档(0% - 20%),B档(0% - 60%),C档(0% - 20%),D档(0% - 10%),括号内为该档评选的人数比例,如无表现极差、工作极不负责的学生干部,可以只评A、B、C档,不评D档。
3.寝室长考核的卓越表现项和“一票否决”项
(1)寝室长考核卓越表现项
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寝室长当期考核等级可直接评定为A档,且不参与常规排序。
学风与卫生建设成效突出:积极组织寝室内部学业帮扶活动,营造良好学习氛围。所在寝室整体学业成绩优异,实现全体成员零挂科;同时,寝室在学年日常卫生检查中保持优良记录,未出现扣分情况。
集体荣誉表现卓越:带领寝室成员在学业、科研、竞赛或社会实践等领域取得突出成绩,寝室成员均获得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奖学金或寝室作为整体获得校级以上荣誉称号。
(2)寝室长考核“一票否决”项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寝室长当期考核等级直接认定为C档不合格,且不参与常规排序。
安全管理失职:未能有效履行安全监督职责,对寝室内存在的违规使用或存放违禁电器、私拉乱接电线等违反住宿管理规定的行为,未做到及时发现、劝阻或上报,导致存在安全隐患。
信息报送渎职:在职责范围内,知悉寝室同学出现严重心理危机、重大安全隐患或突发紧急事件时,存在故意隐瞒、虚假报告或拖延报送等行为,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
六、注意事项
1.同时担任单元长和寝室长的学生,需分别接受各职务的考核;
2.任期不足半学年的学生干部,不纳入本次考核范围;
3.本方案自2024级学生起施行,高年级单元长以及寝室长的考核工作由所在学院负责;
4.如有不明事宜,请咨询自强书院办公室,咨询电话0427-2631987。
自强书院
2025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