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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第六期“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候选人的通知

日期: 2016年09月23日 15:13   浏览量:

自2000年起,曾宪梓教育基金会在内地部分高校实施了五期“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共资助我校近200名优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该奖学金是连续资助的清寒类奖学金,每生每年资助5000元。根据教港澳台办[2016]349号《关于遴选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第六期“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候选人的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工作进展,现开展盘锦校区第六期曾宪梓奖学金候选人推荐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奖励名额

1人

2、候选人要求

(1)2015年入学的本科生,且于2015年9月-2016年7月被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立志振兴中华,毕业后志愿为祖国建设服务;

(3)努力学习,品学兼优,遵纪守法,生活俭朴;

(4)家境贫寒,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大连市基本生活保障标准;

(5)符合《大连理工大学学生奖励办法》、《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学生奖励办法》、《大连理工大学专项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

3、连续资助条件

曾宪梓奖学金连续资助3年,每学年初进行年度综合评审,获奖学生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取消连续获奖资格:

(1)品行不端,收到校纪校规处分;

(2)学习不努力,学习成绩下降,出现1门以上挂科;

(3)家庭经济状况改善,或家庭经济状况与申报材料不符;

(4)休学或退学;

(5)其他经学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认定可以取消资助资格的情况。

4、 获奖材料报送

(1)申报学生本人亲笔书写的《致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的申请信》,用A4纸手写,字迹工整,字数不限;

(2)《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第六期“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申请表》(附件1);

(3)教务部门出具的被推荐学生本学年的成绩单原件(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4)高校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2)。

请符合条件的同学于9月26日(周一)上午8:00-11:30间,按照材料报送要求将全部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上交至G01-N205办公室,逾期不候。同时,将附件1、2电子版材料于报名截止前发送至dengj229@。

5、其他说明

(1)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第六期“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与前五期相同,属于清寒类专项奖学金,奖励要求和原则请参照《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学生奖励办法》中专项奖学金评选条件。

(2)盘锦校区奖学金评审工作组将根据报名人数情况酌情对符合资格的同学于9月26日下午进行面试,具体将另行通知。

其他未尽事宜请咨询:0427-2631987。


盘锦校区奖学金评审工作组

2016年9月23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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