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三届盘锦校区“十佳学子”评选的通知
日期: 2016年09月21日 10:22 浏览量:
为积极培育、深入挖掘和表彰大学生先进典型,集中展示校区学子的精神风貌,进一步加强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及激励作用,校区决定评选第三届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十佳学子”,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审基础条件
参评对象为盘锦校区2013级、2014级、2015级在校本科生,并且在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2015-2016学年优秀学生荣誉称号评选中成为“校优秀学生标兵候选人”,符合上述条件者可作为第三届校区“十佳学子”候选人进行申报。
二、评审阶段
1、申报阶段
申报方式采取自由申报方式进行,即具有申报资格的学生均可作为候选人进行申报,申报人按照要求按时提交材料。
申报时间:2016年9月21日-9月22日15:00
申报材料要求:申报学生需填写《附件1:第三届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十佳学子”申请表》、《附件2:第三届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十佳学子”申报材料汇总表》,并于申报时间内将纸质版(附件1)材料报送至盘锦校区学生工作部综合办公室(G01-N205),同时将电子版材料(附件1、2)发送至邮箱dengj229@。
2、现场答辩阶段
经筛选符合申报资格的学生将进行现场答辩,学生工作部将邀请校区教师及学生代表作为评委参与现场答辩打分。
现场答辩要求:申报学生需准备自我陈述4分钟(PPT汇报形式),现场评委提问2分钟。
答辩时间安排:9月22日晚上18:00
答辩地点安排:A01-N202
三、其他说明
校区将从第三届“十佳学子”中择优推荐人选至学校参加9月27日“校优秀学生标兵”现场打擂,将不再组织其他形式的选拔。
其他未尽事宜请咨询联系:0427-2631987。
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学生工作部
2016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