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实践育人机制,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办法》及本校人才培养目标,特制定本方案。第二课堂学时项目作为第一课堂的重要补充,通过多元化实践活动强化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具有社会责任意识、创新能力和健全人格的高素质人才。
第二章 课程体系与学分要求
一、课程分类
第二课堂学时项目共设8类课程模块(详见文末附图),具体包括:
1.责任培养(必修)
2.思维拓展(选修)
3.自我展示(选修)
4.创新训练(选修)
5.体育锻炼(选修)
6.实践体验(选修)
7.沟通合作(选修)
8.心理拓展(选修)
二、学分修读规则
1.必修模块:全体学生须完成责任培养模块,修满48学时(对应2学分)。
2.选修模块:学生须从其余7类选修模块中任选两项,每项修满48学时(各对应2学分)。
3.总学分要求:完成必修及两项选修模块后,累计获得6学分,方视为第二课堂学时项目达标。
第三章 课程内容与考核标准
一、责任培养(必修)
1.课程内容:
参与志愿者活动、义工服务等社会责任实践。
2.考核标准:
按参与时长累计学时,每45分钟计1学时;
二、思维拓展(选修)
1.课程内容:
名家讲坛、学生论坛、读书活动、师生沟通等。
2.考核标准:
按参加次数记学时,每听一次讲座,记2学时;
按参加次数记学时,做一次报告,记4学时,听一次讲座计2学时;
参加演讲、辩论等语言表达类活动,按参加次数记学时,每参加一次活动,记1学时;参加读书活动,每次记1学时,每学期(阅读1本书)计1学分。
主动与教师进行沟通、谈心,并在师生沟通手册有记载,每次谈话计1学时。
三、自我展示(选修)
1.课程内容:
文艺活动、社团活动等。
2.考核标准:
学生社团以及艺术团活动、培训等按次申报,申报通过后记1学时;
参加各类文艺活动,按次申报,每参加一次活动或训练,记1学时(参加校区迎新晚会、毕业生晚会等大型文艺活动,主持人及演员记2学时);
参加不属于以上类别的其他各类活动(如寝室设计大赛、魅力演说家等),按次申报,每参加一次活动,记1学时。
四、创新训练(选修)
1.课程内容:
学术研究、科研助手、创新竞赛等。
2.考核标准:
参加各类、学术研究活动,按参加次数记学时,每参加一次活动,记1学时;
参加科研助手工作,每学期(工作量满24小时)计1学分;
参加各类创新比赛,根据比赛成绩、活动级别和准备时长记相应学时。
五、体育锻炼(选修)
1.课程内容:
体育竞赛、日常训练、早操等。
2.考核标准:
日常训练、早操满45分钟计1学时;
竞赛成绩按名次核定相应学时。
六、实践体验(选修)
1.课程内容:
母校行、企业行、社会调查、游学等。
2.考核标准:
参加社会实践活动,以最终实践报告成绩为准,合格记8学时,不合格者可以申请答辩答辩通过记8学时,答辩不合格不计学时。
七、沟通合作(选修)
1.课程内容:
各级别学生干部年度考核。
2.考核标准:
按担任学生工作数量与时长计学时,每担任一学年计24学时,每担任半学年计12学时(不足一学年\半学年按半学年\未担任计算,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不记学时)。
八、心理拓展(选修)
1.课程内容:
心理团体辅导、心理剧、心理活动。
2.考核标准:
每完成一期团体辅导课程后(至少4次课程)通过者,获得1学分。
每完成一次心理剧的编排、演出后,即可通过获得0.5学分。
参加各类心理活动,按参加次数记学时,每参加-次活动,记1学时
第四章 学时记录与学分认定
学时记录:活动主办部门按学时申报说明申报相应学时,并最终由盘锦校区团工委办公室审核后录入学时。
附图:《第二课堂学时项目分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