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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盘锦校区2023年本科生勤工助学在职在岗情况考核和评选2023年”勤工助学之星“的通知

日期: 2023年12月08日 10:03   浏览量:

为规范本科生勤工助学岗,发挥资助育人功效,根据《大连理工大学本科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大工办发〔2019〕58号),现启动盘锦校区2023年本科生勤工助学在职在岗情况考核工作。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2022年12月21日至2023年12月15日期间,经学工系统录用上岗参与勤工助学工作的本科生。

二、考核内容

用工单位对学生在岗期间工作考勤及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和履职情况、工作业绩和岗位贡献等进行考察,根据考核结果单位推荐、校区评选、学校评选产生:

1.2023年勤工助学考核优秀。材料评选,单位推荐人数不超过单位岗位总数的20%,要求候选人考评期内在岗时长不少于8个月。如考评期间学生依托勤工助学岗位所在单位提供的平台,获得校级以上奖励或考取重要资格证书的(需提供证书扫描件),自动进入考核优秀,不占用单位推荐比例。

2.2023年“勤工助学之星”。全校公开评选,每个单位最多推荐1名候选人,校区评选后推荐1名候选人到学校参加评审。如考评期间学生依托勤工助学岗位所在单位提供的平台获得校级以上奖励,用工单位可额外推荐1名候选人,推荐多名候选人,用工单位须标明推荐排序。勤工助学之星基本修业年限内只可获评一次,往届获奖学生请勿重复推荐。

三、考核奖励

1.学生获评2023年度勤工助学考评优秀,一次性加发1个月酬金作为奖励;

2.学生获评2023年“勤工助学之星”,一次性加发3个月酬金作为奖励;

3.用工单位依托勤工助学岗位为学生提供平台,助力勤工助学学生综合能力大幅提升或推荐的学生获评学校勤工助学之星,2024年本科生勤工助学岗位在数量上对该单位予以倾斜。

四、参评方式

1.学生申请:学生填写附件1《大连理工大学2023年本科生勤工助学考核优秀申请表》,经学院审核签章后与个人工作照片电子版(格式jpg,不低于1M)一起,提交用工单位。

2.单位评议考核:用工单位对学生申请采用材料评审、公开述职或听取相关师生评价反馈等形式,对考核时间段内参加勤工助学的本科生进行综合评定,产生本单位年度勤工助学考核优秀和“勤工助学之星”候选人推荐结果,填写附件2《大连理工大学2023年本科生勤工助学考核汇总表》。

3.校区评选:学生发展与事务工作部将对用工单位推荐的“勤工助学之星”候选人进行材料评审和组织公开答辩评选,根据答辩情况向学校推荐1名“勤工助学之星”候选人。(校区评选预计12日下午进行,请候选人提前准备ppt)

4.学校评选:学生服务中心复核用工单位勤工助学考核推荐材料,组织“勤工助学之星”候选人公开述职评选。

五、材料提交

请用工单位汇总考核优秀学生并填写附件2《大连理工大学2023年本科生勤工助学考核汇总表》,附件1、附件2原件签字盖章后提交至G01二楼E204办公室,电子版与申请人工作照片电子版(格式jpg,不低于1M)一起打包以“单位名称+2023勤工助学考核”格式命名,发送至邮箱jylfighting@dlut.edu.cn,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2日10:00。

联系人:金艳玲,联系电话:2631987。

学生发展与事务工作部

2023年12月8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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