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盘锦校区选派教师参加心理健康辅导专项职业能力培训的通知
日期: 2024年12月20日 14:41 浏览量:
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为进一步加强盘锦校区思想政治教育队伍建设,提升辅导员专业技能,提高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实效,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经学生发展与事务作部硏究,现决定选派辅导员参加心理健康辅导专项职业能力培训。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满足一项)
1、大学生成长咨询与研究中心兼职咨询师;
2、担任学院心理工作负责人,负责本学院心理专项工作者;
3、承担《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授课任务者;
4、有意参与心理约谈、访谈、团体辅导等心理健康教育的老师。
二、报名及相关事项
1、请有意愿报名的老师,于12月21日前,请点击下方报名链接或扫描二维码,填写在线报名表,完成预报名。学生发展与事务办公室将结合报名情况择优选派人员。链接地址:https://www.wjx.cn/vm/eUnLTtr.aspx#
2、学生发展与事务工作部将对参加培训老师的学习情况进行考核。参加培训并通过由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的心理健康辅导专项职业能力鉴定考试、获得《心理健康辅导专项职业能力证书》者,由学生发展与事务作部报销学费。
3、培训合格且获得《心理健康辅导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老师,要按照学生发展与事务工作部的要求,积极参加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相关工作。
学生发展与事务作部
202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