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盘锦校区2026-2027学年本科生勤工助学、研究生助管岗位招聘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26-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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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发挥资助育人实效,培养学生自立自强精神和岗位实践能力,助力校区各部门工作开展,促进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现开展盘锦校区2026-2027学年本科生勤工助学、研究生助管岗位招聘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应聘原则
1.具有正式学籍的在校本科生、研究生;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校规校纪,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行为,品行端正、尊师重道;
3.学习情况良好,确保能够顺利完成学业和科研任务;
4.勤劳朴实、踏实肯干,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和服务意识,具有一定的工作能力,满足所报岗位工作要求;
5.应聘本科生勤工助学岗位的,原则上应为2026-202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聘研究生助管岗位的,应为研究生助管、助教岗位人才库学生;
6.校区所有勤工助学、助管岗位不得兼岗。
二、津贴标准
本科生勤工助学、研究生助管岗位津贴标准参考大连市最低工资标准22元/小时。
三、用工需求
了解各用工单位需求,请扫描下方二维码查看:

四、工作流程
1.宣讲阶段(9月17日)
应聘学生参加岗位招聘宣讲会,了解用工详情、应聘条件、报名流程及相关注意事项。首次参与应聘的学生须现场参会,有在岗经历的往届勤工助学、助管学生可自主选择现场参会或线上参会(线上参会通道为腾讯会议,会议号813-375-053)。
时间:9月17日(周四)18:00-19:30
地点:G01报告厅
2.申请阶段(9月21日前)
本科生填写《盘锦校区本科生勤工助学岗位申请表》(附件1),申请表需经辅导员签字、学院盖章。
研究生申请加入人才库,导师、辅导员完成对学生的资格审查推荐。
3.面试阶段(9月21日)
应聘学生参加岗位招聘大会,现场投递勤工助学岗位申请表并参与各用工单位组织的面试。
时间:9月21日(周一)17:30-18:30
地点:G01一楼大厅
4.审批阶段(9月28日前)
用工单位完成应聘学生的岗位申请审批;学生发展与事务工作部负责对录用学生进行资格审查,一经发现不符合条件者和弄虚作假者将终止聘用。
5.在岗阶段
聘用学生按时参加校区和用工单位组织的岗位培训。用工单位负责对聘用学生的履职情况考核,根据用工时长报送每月1日至31日工资,并于月末最后一个工作日下班前完成工作量审核与薪酬上报。校区统一于次月上旬签报发放上月勤工助学、助管工资,如有特殊情况会另行通知。
五、联系方式
如有未尽事宜,请联系冉老师:0427-2631635
学生发展与事务工作部
2026年9月16日
- 附件【附件1 盘锦校区本科生勤工助学岗位申请表.docx】已下载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