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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2026年寒假实习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26-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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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区各学院:

为切实提升校区学生职业素养与就业能力,全面推动校企合作协同育人,依据《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学生实习工作方案》,校区重点推进项目制实习,现发布实习岗位信息,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岗位信息情况

此次岗位类型主要为化工相关岗位,具体单位及岗位信息请详见《2026年寒假学生实习单位信息汇总表》(附件1)。

二、申报人员条件

申报人员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盘锦校区在籍在校学生(含本科生、研究生),年龄满18周岁,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身体及心理状态健康。

2026届有明确就业意向的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含本科生、研究生)优先推荐。

三、实习时间

实习时间拟定于1月—3月,具体实习周期以各用人单位安排为准(详见附件1)。

四、实习申请

请各位同学仔细阅读《2026年寒假学生实习单位信息汇总表》(附件1),根据岗位要求结合自身情况填报申请,具体要求及时间安排如下:

(一)学生报名阶段(1月5日-1月8日)

学生填写《2026年寒假实习报名表》(附件2),纸质版材料请于1月8日11:30前提交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进行推荐审核。电子版申请材料及个人简历请于1月8日16:00前打包(请备注姓名、学院)发送至pjjy@dlut.edu.cn,留存备案,简历将发送给意向企业进行筛选审核。

(二)学院审核推荐阶段(1月8日-1月9日)

请各学院收到报名表后对申请学生进行基本条件审核并确认是否推荐,对不推荐学生要做好反馈及解释说明工作。各学院请于1月9日11:00前将《2026年寒假实习学生信息汇总表》(附件3)发送至pjjy@dlut.edu.cn。

(三)校区审核及对接联络阶段(1月9日-1月12日)

校区学生发展与事务工作部将会同各学院对推荐学生报名情况进行整合,联系企业进行线上面试筛选(针对多人申报同一岗位的情况)。请申请实习同学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如因个人原因错过面试筛选将失去推荐实习资格。

(四)公布参加实习学生名单(1月13日)

校区学生发展与事务工作部将统一公布实习录用名单。请被录用学生于1月13日填写《2026年寒假实习安全责任承诺书》(附件4),家长填写《2026年寒假实习家长知情同意书》(附件5),并于1月14日15:00前将上述电子版材料(扫描手签原件)报送至pjjy@dlut.edu.cn。

五、其他事宜

参加实习学生可按《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实习学生差旅补贴实施办法》执行。

咨询电话:0427-2631681 胡老师

0427-2631999 倪老师

请各学院组织开展宣传动员工作,保障学生知悉了解本次实习工作安排。


学生发展与事务工作部

2026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