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盘锦校区2026年青年人才培养计划选聘工作的通知(第二批)
日期: 2026-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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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配齐建强辅导员队伍,结合盘锦校区思想政治工作实际情况,现决定面向校区符合条件的学生选聘2026年“青年人才培养计划”兼职辅导员,具体内容及要求如下:
一、用人单位
盘锦校区各学院、学生发展与事务工作部
二、应聘条件
1.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具有较强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社会责任感强,综合素质较高的可放宽至入党积极分子;
2.遵纪守法,品行优良,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3.热爱学生工作并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文字能力,担任过班长等主要学生干部;
4.具有敬业精神、奉献精神、团结协作精神,并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
5.能够做到学业与工作兼顾,学业成绩优良,具有良好的时间管理能力;
6.兼职辅导员应为我校2025级、2026级硕士研究生。新聘任者原则上需在岗工作1年以上(含1年);
7.取得导师同意。
三、工作内容
“青年人才培养计划”成员主要兼职从事本科生/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与专职辅导员协同工作;也可根据工作需要,从事校区教育管理、成长服务等专项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三、选聘流程
1.9月21日前,符合条件的学生自主填写《盘锦校区2026年青年人才培养计划申报表》(附件1)、《盘锦校区2026年青年人才培养计划报名汇总表》(附件2),征求本人辅导员、研究生导师、就读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同意,将《申报表》《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上交至所在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统一、严格审核报名材料并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考评,向校区提出推荐人选,并以学院为单位于9月24日17:00前将《申报表》《汇总表》纸质版提交至G01-E204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pjxgb@dlut.edu.cn。
3.学生发展与事务工作部成立选聘工作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
4.对通过审查的人员,学工部将择期组织面试选拔(暂定于9月28日),面试具体安排将以手机短信形式告知。
四、其他说明
其他未尽事宜,请咨询联系人:冉老师 0427-2631635。
学生发展与事务工作部
2026年9月15日
- 附件【附件1:盘锦校区2026年青年人才培养计划申报表.doc】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2:盘锦校区2026年青年人才培养计划报名汇总表.xls】已下载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