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2025年度暑期优秀实习学生的通知
日期: 2025-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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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实习育人成效,促进优秀实习经历分享,充分发挥优秀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鼓励广大学生积极投身实习、提升专业素养与综合能力,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决定开展2025年度暑期优秀实习学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25年度6月至8月期间线下连续实习不少于3周(含)且顺利完成实习任务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及研究生。
二、评选条件
1. 实习期间态度端正,遵守实习单位规章制度,展现出良好的精神风貌和团队合作精神;
2. 勤奋认真,积极主动承担工作任务,专业实践能力突出,得到实习单位良好及以上评价;
3. 深入思考,善于总结,理论联系实际,实习内容展示或成果质量较高;
4. 在实习过程中有突出表现或项目成果者优先考虑。
三、评选程序
1.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可提交申请材料,由学生发展与事务工作部进行材料初筛。
2.材料评审:学生发展与事务工作部组织成立评审小组,对申请学生的材料进行审核评议,本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对所有提交材料进行审核打分,材料评审分数占最终评价分数的40%。
3.分享答辩:校区于9月17日组织申请学生进行现场分享答辩,评审小组将现场进行综合评审,分享答辩分数占最终评价分数的60%。
4.评定公示:评审小组将汇总材料评审及分享答辩综合评审分数,按分数排序的前十名确定优秀实习学生名单,并在校区范围内进行公示。
四、提交材料要求
申请同学需提交以下材料:
1.《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2025年度暑期优秀实习学生评选申请表》(电子版及带有个人签名的纸质版原件);
2.不少于1500字的个人实习总结报告(电子版及带有个人签名的纸质版原件);
3.实习单位出具的实习评价表或明确写有实习评价的实习证明(电子版及加盖有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4.其他可证明实习成果的辅助材料,如实习作品、获奖证明、单位感谢信等(电子版及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截图打印)。
五、时间安排
1.电子版材料:请于9月14日24:00前将申请所需所有材料打包发送至pjjy@dlut.edu.cn,文件以姓名+学号+联系方式命名。
2.纸质版材料:请于9月16日11:30前提交至G01-E205办公室倪老师处。
3.分享答辩PPT:请于9月17日8:00-11:30至G01-E205现场拷贝,或于9月17日12:30-13:00至E03报告厅现场拷贝。分享答辩时长请控制在3分钟以内。
如未能在截止期限内按要求提交材料或拷贝答辩PPT则无法继续参评,且材料提交后不得修改,请申请同学仔细整理确认无误后提交。
六、表彰与奖励
对荣获“优秀实习学生”称号的10名同学,校区将颁发荣誉证书,并予以每人2000元实习补贴。
七、其他
1.请各学院应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做好宣传动员工作。
2.所有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可靠,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参评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相应处理。
3.校区将组织参与分享答辩的同学们参与其他实习分享相关活动,以激励更多学生参与实习。
4.如有其他疑问可咨询倪老师,咨询电话0427-2631999。
学生发展与事务工作部
2025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