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盘锦校区2020年研究生“学术之星” 评选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20年12月07日 08:30 浏览量: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研究生教育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为充分发挥研究生“学术之星”的榜样示范作用,深入挖掘和选树表彰研究生中的学术科研先进典型,鼓励支持德才兼备、学术成果较好、研究方向聚焦国家重大战略发展需求的优秀研究生开展科研工作,结合学校研究生教育工作实际,研究生院决定继续面向全校研究生开展大连理工大学2020年研究生“学术之星”评选活动。现将盘锦校区2020年研究生“学术之星”评选推荐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大连理工大学全日制在校研究生(不含在职定向、MBA、MPA、MEM及其他非全日制研究生);
2.思想品德优秀,理想信念坚定,矢志科研报国,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3.遵守学术规范,恪守学术道德,无学术失范行为;
4.直博生只可申请“博士生学术之星”,硕博联读博士一年级可按硕士生身份参评“硕士生学术之星”;
5.未获得过学校往届“硕士生学术之星”和“博士生学术之星”称号,“学术之星”称号在研究生阶段只能获得一次;
6.科研选题聚焦科技前沿和关键领域,注重学科交叉,具有较强的前沿性和创新性;
7.前期工作扎实,学术成果突出,具有较强的学术科研能力;
8.研究前景和科研潜力较大,获得资助后能取得较高水平的研究成果;
9.申请人在申报时除申请表及相关佐证附件材料外,应认真填写《大连理工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项目任务书》,合理规划后续科研工作,推动研究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10.“学术之星”评审于每年秋季学期开展,获评者原则上次年5月31日前未毕业离校。
二、申请材料
1.申请人个人事迹自述(1500字左右,以学术科研为主);
2.申请人简况表(附件1);
3.申请人科研、学术成果汇总表和统计表(附件2);
4.申请人学术科研成果、学术科研获奖等复印件;
(1)论文成果:论文成果为已正式发表论文或已确定录用论文;论文成果应为学部(学院)学术委员会认定核心期刊,符合聚焦学术前沿、国家重大战略发展需求的论文不受SCI、SSCI、EI、CSSCI等论文的限制;提交期刊封皮和目录、论文首页复印件,注明何类检索,每篇需导师签字确认;只确定录用论文需提供录用证明(如录用截图或收录证明,并由导师签字,模板见附件4);
(2)专利成果:专利包括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重点考虑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和已投产专利;各类专利需已取得授权,提交授权书和检索证明复印件;每个需导师签字确认;
(3)书籍或专著:提供封皮、目录和首页复印件,并在目录里标明自己成果部分;需导师签字确认;
(4)学术科研获奖:提交获奖证书复印件;
(5)各类成果需是以大连理工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的成果,由导师审核确认(附件2);
(6)各类成果均不需要提供完整的稿件;
(7)必须为研究生阶段取得的成果。
5.其他证明申请人综合素质和能力的材料
三、申请及评审流程
1、盘锦校区推荐名额1人。
2、采用硕士生自荐和导师推荐相结合,申请人填写所需申请材料(见附件),并于12月8日11:00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dgpjyjs@163.com,纸质版交至G01二楼办事大厅二号窗口,逾期未收到申请表(含电子版)将视为放弃申请资格。
3、申请材料提交后,由校区评审委员会组织初评,具体答辩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评审结束后将结果上报研究生院。
4、研究生院组织对推荐人选进行评审,共评出10名左右“硕士生学术之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5、如有不明事宜请咨询金老师,咨询电话0427-2631985。
研究生综合奖励评审委员会
2020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