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十佳学子”(研究生部分)评选办法(2026年3月修订)
日期: 2026-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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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聚焦学校“学术大师、工程帅才、行业精英、治国栋梁”人才培养目标,发挥榜样引领示范及激励作用,引领学生“全面发展、分类卓越、多元成才”,成长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盘锦校区特设立“十佳学子”学生荣誉称号(根据校区本研学生参评基数比例,研究生评选1人,本科生评选9人),其中研究生部分的具体评选办法如下:
一、评选时间
每年9月份
二、评选对象
校区研二、研三年级研究生
三、评选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
3.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学术修养和文化修养,模范遵守社会主义公民道德规范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任何处分;
4.矢志科研攻关,学习成绩良好,考察学年内必修课程成绩合格(含补考或二考);
5.科研业绩突出,在国内、国际知名刊物上至少有1篇公开发表的科研学术论文或取得1项学术发明专利;
6.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民主评议须为良好;
7.积极参加成长服务类活动,寝室建设情况良好,学年志愿服务时长不低于20小时、寝室卫生平均成绩不低于8分。
8.申报人须获评评选学年的“大连理工大学优秀研究生”荣誉称号。
9.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能够在同学中树立榜样,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正向引领作用。
四、评委构成
(一)教师评委
1.学生发展与事务工作部、教学与科研工作部相关负责同志;
2.各学院分管研究生工作、学生工作的领导班子成员以及研究生辅导员。
(二)学生评委
1.校区研究生会负责人,若负责人参评,则由研究生会其他骨干代替担任评委;
2.各学院从本学院研究生中选派3名代表担任评委。
注:参评同学须回避,不能担任评委。
五、评选安排
1.初评:各学院对申报人进行资格审核,确认信息无误后晋级终评。
2.终评:校区通过公开打擂形式开展终评,终评形式为4分钟自述和2分钟评委提问。评选采取投票制,每位评委所投赞同票数量不得超过答辩人数的60%。教师评委投票权重占比60%,学生评委投票权重占比40%。答辩人得分计算公式为:
答辩分数(10分制)=教师评委赞同票总数/教师评委人数*6+学生评委赞同票总数/学生评委人数*4
对于投票结果中出现的平分等特殊情况,由教师评审团集体讨论确定最终结果。
3.根据终评得分排名,第1名候选人获评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十佳学子”(研究生部分)。
六、奖励办法
1.校区“十佳学子”研究生获得者将直接获得参加学校优秀研究生标兵评选的推荐资格,不再另行组织其他形式的选拔。
2.获得校区“十佳学子”的研究生,自动获得盘锦校区英才奖学金,并在符合学校奖学金兼得原则的基础上,可直接获得评选学年的“国家奖学金”,无须重复参与各学院国家奖学金答辩。已获得过校优秀研究生标兵的学生不能再次参评校区“十佳学子”。
学生发展与事务工作部
2026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