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2024-2025学年“十佳学子”(研究生部分)评选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25-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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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聚焦学校“学术大师、工程帅才、行业精英、治国栋梁”人才培养目标,发挥榜样引领示范及激励作用,引领学生“全面发展、分类卓越、多元成才”,成长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现开展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2024-2025学年“十佳学子”评选工作(研究生部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盘锦校区2023级、2024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二、评选条件
1.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
2.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学术修养和文化修养,模范遵守社会主义公民道德规范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任何处分;
3.矢志科研攻关,学习成绩良好,考察学年内必修课程成绩合格(含补考或二考);
4.科研学习业绩突出,在国内、国际知名刊物上至少有1篇公开发表的科研学术论文或取得1项学术发明专利;
5.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能够在同学间树立榜样,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正向引领作用,民主评议良好及以上,所在寝室卫生秩序良好,达到“文明寝室”标准(寝室卫生平均成绩不低于8分)。积极参加成长服务类活动,2024级学生评选学年志愿服务时长不低于20小时。
6.申报人须获评评选学年的“大连理工大学优秀研究生”荣誉称号。
三、申报材料
申报人需准备以下5项材料:
1.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2024-2025学年“十佳学子”(研究生部分)申报表(附件1,签字盖章扫描件);
2.个人简要事迹材料(Word电子版),以第三人称撰写,突出个人特色,事迹须集中在2024-2025学年,1000字以内。
3.相关证明材料:论文发表证明、获奖证书、外语等级证书、成绩单等(扫描件),统一制作成一个PDF,大小不超过5兆。
4.个人正装免冠红底证件照(电子版);
5.个人竖版近期生活照(电子版),比例4:3,像素大于300 万。
注:申报人将第1-3项材料按“申报表-姓名、个人事迹材料-姓名、相关证明材料-姓名”放置在一个文件夹内,文件夹以“学院简称-姓名”命名,请各学院于9月24日11:00前将申报人的第1-3项电子版材料和附件2发送至邮箱pjxgb@dlut.edu.cn。最终获评“十佳学子”的同学还需提供第4、5项材料。请申报人提前准备好答辩PPT,答辩时间暂定为9月25日8:30-10:00。
四、评选安排
1.初评:各学院对申报人进行资格审核,确认信息无误后晋级终评。
2.终评:校区通过公开打擂形式开展终评,终评形式为4分钟自述和2分钟评委提问。
3.根据终评结果排名第1名的申报人为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2024-2025学年“十佳学子”(研究生部分)获得者。
五、奖励办法
1.校区将根据学校对推荐名额的相关要求,从盘锦校区2024-2025学年“十佳学子”研究生获得者及候选人中择优推荐学生参加学校优秀研究生标兵评选、超高额奖学金评审等,不再另行组织选拔。
2.获得校区2024-2025学年“十佳学子”的学生,在符合学校奖学金兼得原则的基础上,可直接获得“2024-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不用重复参与各学院国家奖学金答辩。
学生发展与事务工作部
2025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