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2024-2025学年“十佳学子”(本科生部分)评选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25-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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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聚焦学校“学术大师、工程帅才、行业精英、治国栋梁”人才培养目标,发挥榜样引领示范及激励作用,引领学生“全面发展、分类卓越、多元成才”,成长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现开展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2024-2025学年“十佳学子”评选工作(本科生部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校区2022级、2023级、2024级本科生
二、评选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2022、2023级学生班级民主评议排序须在前40%,2024级学生班级民主评议须为良好;
4.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受到法纪处理;
5.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考察学年内获得学分不低于24学分,必修课程成绩合格(含补考或二考),且学习成绩排名位于专业前 10%(含 10%);
6.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能够在同学间树立榜样,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正向引领作用。
三、申报材料
申报人需准备以下5项材料:
1.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2024-2025学年“十佳学子”申报表(附件1,签字盖章扫描版);
2.个人简要事迹材料(Word电子版),以第三人称撰写,突出个人特色,事迹须集中在2024-2025学年,1000字以内。
3.教务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2024-2025学年成绩单(扫描版);
4.个人正装免冠红底证件照(电子版);
5.个人竖版近期生活照(电子版),比例4:3,像素大于300 万。
注:申报人将第1、2项材料按“申报表-姓名、个人事迹材料-姓名”放置在一个文件夹内,文件夹以“学院简称-姓名”命名,请各学院于9月16日11:00前将申报人的第1、2项电子版材料和附件2发送至邮箱pjxgb@dlut.edu.cn。最终获评“十佳学子”的同学还需提供第3-5项材料。请申报人提前准备好答辩PPT,答辩时间暂定为9月17日14:00-17:00。
四、评选安排
1.初评:各学院对申报人进行资格审核,确认信息无误后晋级终评。
2.终评:校区通过公开打擂形式开展终评,终评形式为4分钟自述和2分钟评委提问。
3.根据终评结果排名1-9名的申报人为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2024-2025学年“十佳学子”(本科生部分)获得者。
五、奖励办法
1.校区将根据学校对推荐名额的相关要求,从2024-2025学年“十佳学子”中择优推荐学生参加学校本科生优秀学生标兵评选、超高额奖学金评审等,不再另行组织其他形式的选拔。
2.获得校区2024-2025学年“十佳学子”的学生,在符合学校奖学金兼得原则的基础上,可直接获得2024-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不用重复参与各学院国家奖学金答辩。
学生发展与事务工作部
2025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