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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2025-2026学年“十佳学子”(本科生部分)评选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26-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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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聚焦学校“学术大师、工程帅才、行业精英、治国栋梁”人才培养目标,发挥榜样引领示范及激励作用,引领学生“全面发展、分类卓越、多元成才”,成长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现开展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2025-2026学年“十佳学子”评选工作(本科生部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盘锦校区2023级、2024级、2025级本科生

二、评选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2023级学生班级民主评议排序须在前40%,2024级及以后学生班级民主评议须为良好;

4.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受到法纪处理;

5.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考察学年内获得学分不低于24学分,必修课程成绩合格(含补考或二考,且学习成绩排名位于专业前10%(含10%);

6.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能够在同学中树立榜样,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正向引领作用。

三、申报材料

申报人需准备以下5项材料:

1.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2025-2026学年“十佳学子”申报表(附件1,签字盖章扫描版);

2.个人简要事迹材料(Word电子版),以第三人称撰写,突出个人特色,事迹须集中在2025-2026学年,1000字以内。

3.教务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2025-2026学年成绩单(扫描版);

4.个人正装免冠红底证件照(电子版);

5.个人竖版近期生活照(电子版),比例4:3,像素大于300 万。

注:申报人将第1、2项材料按“申报表-姓名、个人事迹材料-姓名”放置在一个文件夹内,文件夹以“学院简称-姓名”命名。请各学院于9月15日17:00前将推荐申报人的第1、2项电子版材料和附件2发送至邮箱pjxgb@dlut.edu.cn。最终获评“十佳学子”的同学还需提供第3-5项材料。

四、评选安排

1.候选人名额分配:校区按设奖名额的2倍设置入围校区终评的候选人名额(即18人),并参考各学院参评学生基数比例将候选人名额分配如下:

学院候选人名额
化工海洋与生命学院10
莱斯特国际学院5
商学院2
公共基础学院1

2.初评:各学院根据所分配的候选人名额组织院内选拔,通过材料评审等方式确定推荐参加校区终评的候选人名单。

3.终评:校区通过公开打擂形式开展终评,终评形式为4分钟自述和2分钟评委提问。

4.根据终评得分排名,前9名的候选人获评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十佳学子”(本科生部分)。

注:请候选人提前准备好答辩PPT,答辩时间暂定为9月16日18:00-20:00。

五、奖励办法

1.校区将根据学校对推荐名额的相关要求,从“十佳学子”中择优推荐学生参加学校本科生优秀学生标兵和超高额奖学金的评选,不再另行组织其他形式的选拔。

2.获得校区“十佳学子”的学生,自动获得盘锦校区英才奖学金,并在符合学校奖学金兼得原则的基础上,可直接获得评选学年的“国家奖学金”,无须重复参与各学院国家奖学金答辩。同一评选年度内,“十佳学子”与“自立自强先进个人”不可兼得。已获得过校优秀学生标兵的学生不能再次参评校区“十佳学子”。



学生发展与事务工作部

2026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