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2025-2026学年“十佳学子”(研究生部分)评选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26-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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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聚焦学校“学术大师、工程帅才、行业精英、治国栋梁”人才培养目标,发挥榜样引领示范及激励作用,引领学生“全面发展、分类卓越、多元成才”,成长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现开展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2025-2026学年“十佳学子”评选工作(研究生部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盘锦校区2024级、2025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二、评选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
3.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学术修养和文化修养,模范遵守社会主义公民道德规范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任何处分;
4.矢志科研攻关,学习成绩良好,考察学年内必修课程成绩合格(含补考或二考);
5.科研业绩突出,在国内、国际知名刊物上至少有1篇公开发表的科研学术论文或取得1项学术发明专利;
6.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民主评议须为良好;
7.积极参加成长服务类活动,寝室建设情况良好,学年志愿服务时长不低于18小时、寝室卫生平均成绩不低于8分。
8.申报人须获评评选学年的“大连理工大学优秀研究生”荣誉称号。
9.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能够在同学中树立榜样,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正向引领作用。
三、申报材料
申报人需准备以下5项材料:
1.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2025-2026学年“十佳学子”(研究生部分)申报表(附件1,签字盖章扫描件);
2.个人简要事迹材料(Word电子版),以第三人称撰写,突出个人特色,事迹须集中在2025-2026学年,1000字以内。
3.相关证明材料:论文发表证明、获奖证书、外语等级证书、成绩单等(扫描件),统一制作成一个PDF,大小不超过5MB。
4.个人正装免冠红底证件照(电子版);
5.个人竖版近期生活照(电子版),比例4:3,像素大于300 万。
注:申报人将第1-3项材料按“申报表-姓名、个人事迹材料-姓名、相关证明材料-姓名”放置在一个文件夹内,文件夹以“学院简称-姓名”命名,请各学院于9月22日17:00前将推荐申报人的第1-3项电子版材料和附件2发送至邮箱pjxgb@dlut.edu.cn。最终获评“十佳学子”的同学还需提供第4、5项材料。
四、评选安排
1.初评:各学院对申报人进行资格审核,确认信息无误后晋级终评。
2.终评:校区通过公开打擂形式开展终评,终评形式为4分钟自述和2分钟评委提问。
3.根据终评得分排名,第1名候选人获评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十佳学子”(研究生部分)。
注:请申报人提前准备好答辩PPT,答辩时间暂定为9月23日14:00-15:30。
五、奖励办法
1.校区“十佳学子”研究生获得者将直接获得参加学校优秀研究生标兵评选的推荐资格,不再另行组织其他形式的选拔。
2.获得校区“十佳学子”的研究生,自动获得盘锦校区英才奖学金,并在符合学校奖学金兼得原则的基础上,可直接获得评选学年的“国家奖学金”,无须重复参与各学院国家奖学金答辩。已获得过校优秀研究生标兵的学生不能再次参评校区“十佳学子”。
学生发展与事务工作部
2026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