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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盘锦校区2024年兼职辅导员选聘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24年09月04日 14:23   浏览量:

为选优建强辅导员队伍,结合思想政治教育提质增效要求和校区工作实际,现面向校区符合条件的青年专任教师和学生招聘兼职辅导员。

一、招聘条件

(一)学生兼职辅导员

1.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社会责任感强,综合素质较高的可放宽至入党积极分子;

2.遵纪守法,品行优良,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3.热爱学生工作并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文字能力,担任过班长及以上的主要学生干部;

4.具有敬业精神、奉献精神、团结协作精神,并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

5.能够做到学业与工作兼顾,学业成绩优良,有良好的时间管理能力;

6.新聘任者原则上需在岗工作2年以上(含2年);

7.需取得导师同意。

(二)青年专任教师兼职辅导员

1.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社会责任感强,综合素质较高的可放宽至入党积极分子;

2.遵纪守法,品行优良,诚实守信,无任何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3.热爱学生思政教育工作并具备一定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文字能力;

4.能够统筹科研工作与思政育人工作兼顾,有较强的时间管理能力;

5.新聘任教师原则上需兼职在岗工作1年以上(含1年)。

二、工作职责

兼职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与专职辅导员协同工作;也可根据工作需要,从事校区、学院和书院的教育、管理、成长服务等专项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根据《大连理工大学教师担任兼职辅导员和专业班主任管理办法》(大工委发〔2017〕51号),教师兼职辅导员工作量按标准计入年度考核,青年教师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须有至少一年担任辅导员或班主任工作经历并考核合格。

三、选聘流程

1.聘任学生兼职辅导员填写《学生兼职辅导员申报表》(附件1),征求本人辅导员、研究生导师、所在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同意,将《申报表》、《学生兼职辅导员报名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和电子版上交至所就读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聘任青年教师兼职辅导员填写《青年专任教师兼职辅导员申报表》(附件3),将《申报表》、《青年专任教师兼职辅导员申报汇总表》(附件4)纸质版和电子版上交至所在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3.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统一、严格审核报名材料并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考评,向校区提出推荐人选,并以学院为单位于9月9日(周一)11:00前将以上材料电子版发送至pjxgb@dlut.edu.cn,签字、加盖公章的纸质版材料提交至G01-E204办公室。

4.学生发展与事务工作部牵头成立选聘工作委员会,具体选聘方式及时间另行通知。

莱斯特学院学办联系人:孙老师 0427-2631231;

化工海洋与生命学院学办联系人:李老师 0427-2631670;

商学院学办联系人:王老师 0427-2631266;

公共基础学院学办联系人:邹老师 0427-2631967。



学生发展与事务工作部

2024年09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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